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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和平区随迁子女4月7日起网上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2年公办小学学位通知



3月31日,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2年公办小学学位的通知,明确:

2022年4月7日上午9:00至5月6日下午17:00,电脑登录https://base.edu-dc.cn(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填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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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2年公办小学学位,需要通过网上预约登记、现场验证报名、统筹安排学位三个步骤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约登记

2022年4月7日上午9:00至5月6日下午17:00,电脑登录https://base.edu-dc.cn(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填报凭证。


二、现场验证报名

秋季学期开学前,居住证持有人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所需报名材料原件(详见《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2年公办小学学位办理指南》)到现场进行材料复核。

现场验证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请耐心等待。


现场验证材料须知(现场验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随迁人员及子女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和平区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夫妻双方)及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证(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在天津市和平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

以下情况均需满足在2022年8月31日前连续满一年

①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交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动产。

4.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市和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原件):

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和平区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注:社会保险需同时缴纳天津市和平区养老及医疗保险连续一年以上(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或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

5.天津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备注:

1.申请转学学位的,还需提供现就读学校全国学籍号。备注:六年级不转学。

2.在天津市已取得户口(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申请学位,在其他区已购房的请到购房区申请学位,区教育局及相关单位将联合审验相关材料。

3.申请人持填报凭证及以上五项证件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及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区教育局将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天津市和平区公办小学就读,小升初时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小学将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通知申请人办理入学手续。


三、统筹安排学位

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公办小学资源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就读。

联系电话:27121337

温馨提示:请家长仔细阅读《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2年公办小学学位办理指南》,并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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