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一张落款为“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在网上引发关注。这份通报写道,“4月11日,绥化市直属一学校高一学生,因其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造成严重后果,学校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校规校纪管理办法,对该生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通报还称,“请各地各学校要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和抵返‘双报告’制度,从严从紧落实好共同居住人行程信息报告,不得瞒报漏报,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4月19日,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报,回应绥化市第二中学学生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学校开除学籍一事,通报全文如下:针对绥化市第二中学学生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学校开除学籍一事,绥化市教育局和绥化市第二中学对疫情防控政策理解有偏差,做出的决定不当,责令学校整改、学生正常上课、撤销绥化市教育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据@九派新闻 消息,绥化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回应,此事归疫情防控指挥部管辖,不归教育局处置,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没有同意该处置方案,但教育局将其发布。他还表示,该文件没有效力,后期将对教育局进行教育批评。对于该学生,不会采取开除这样的处置,只会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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