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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昌平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附非京籍审核细则和入学时间表)

昌平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2〕5号)等文件精神,依法保障符合昌平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现就昌平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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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格规范秩序,确保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入学条件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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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需在昌平区入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根据学位供给情况,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在区域内派位入学,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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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本市户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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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加入学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相应入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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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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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华侨、现役军人、全国劳动模范的子女和台籍学生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工作要求


(一)加强入学保障。区教委负责统一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继续实施入学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地址登记,原则上自登记之年起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单校划片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学校周边新建、扩建住宅小区新增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施多校划片、电脑派位方式入学。

2020年12月31日以后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家庭,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实施多校划片、电脑派位方式入学。






(二)注重宣传引导。全区各中小学校要全面准确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及时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片区、招生计划和校额到校政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本辖区内入学政策宣传和信访接待工作。区宣传、网信部门要配合区教委积极主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工作和相关舆论引导处置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全区各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全区统一的入学工作时间和工作程序安排。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广告和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部门联动。区政府统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区教委作为主责单位,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安局昌平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涉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户籍、房产等内容真实性的审核力度。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全区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列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民生保障工程,统一思想、严密组织、规范操作,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问题,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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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69708814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地址: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10号院4号楼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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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须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2022年昌平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已经开始,如您的孩子选择在昌平区就读,为了不影响您的孩子正常入学,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请于5月5日起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选择昌平区,注册信息。已参加过2021年12月昌平区适龄儿童数据调查的家长,需根据“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的提示,进行注册,导入需求调查信息。

2.请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自有房产,请确认房屋产权证书等相关信息填写无误。已提交的信息不能修改,信息有误需撤销后重新注册,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三次。

3.家长填报的信息将与公安系统比对验证,以公安系统数据为准。未通过验证的,请先核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信息填写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撤销信息并按照正确信息重新进行注册;如果无误请与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联系。近期变更过户口的需通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人工验证(技术支持电话4008310001)。

4.忘记平台登录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请于5月6日至5月20日,按照线上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采集系统每日上午10:00开放后三天预约。

6.非本市户籍儿童取得民办学校《在京就读证明》后,于6月4日至6月7日到民办学校报名。

7.非本市户籍儿童取得公办学校《在京就读证明》后,于6月30日9:00至7月2日17:00再次进入信息采集系统,网上填报志愿,7月6日电脑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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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22年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至少应自2021年12月起在本市(至少一人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申请人须同时提交本人及其配偶各自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在本区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的申请人或其配偶,至少应自2021年12月起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申请人须提交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昌平区实际居住地(截至2022年5月31日)稳定居住半年以上,申请审核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网签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2021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房租发票和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所住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

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单;租住无房屋产权证农村民房的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房屋产权证的住宅,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确认单,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

居住或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间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租住按有关规定不得出租、转租的军产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证明无效;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型房、车库、以及廊道、通道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且北京市居住证登记居住地与实际居住申报入学地址一致。

2.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电子证的,应提供《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实体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同时提供北京市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北京市居住证实体证原件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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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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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69708814(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地址: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10号院4号楼




各镇街审核期间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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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根据中央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昌平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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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继续落实昌平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工作。

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初审小组,具体负责对申请在昌平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证件材料进行初审。

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市规自委昌平分局抽调专人组成区联合复审小组,具体负责对申请在昌平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证件材料进行联合复审。



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本区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审核申请人务工就业材料、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审核程序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申请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5月6日至20日),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昌平区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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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

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审核不合格的,无法取得在昌平区入学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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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联合复审小组开展联合复审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的,于2022年5月7日至21日将相关证件材料报送至区联合复审小组进行复审。


区联合复审小组组成部门及职责:

1.务工就业材料,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2.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分别审核。

3.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审核。

4.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关证件材料,由相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教委审核。

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复审小组共同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报昌平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区联合复审小组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小组同时开展工作,2022年6月1日前结束复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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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审核结果

区联合复审小组将复审结果反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于6月2日前告知申请人,并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出具《在京就读证明》,同时在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上进行确认。



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至少应自2021年12月起在本市(至少一人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申请人须同时提交本人及其配偶各自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在本区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的申请人或其配偶,至少应自2021年12月起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申请人须提交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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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昌平区实际居住地(截至2022年5月31日)稳定居住半年以上,申请审核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网签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2021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房租发票和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所住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

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单;租住无房屋产权证农村民房的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房屋产权证的住宅,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确认单,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

居住或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间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租住按有关规定不得出租、转租的军产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证明无效;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型房、车库、以及廊道、通道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且北京市居住证登记居住地与实际居住申报入学地址一致。

2.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电子证的,应提供《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实体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同时提供北京市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北京市居住证实体证原件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咨询电话:69708814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地址: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10号院4号楼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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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相关问题解答



问:

1.2022年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的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时间:5月5日至5月31日

网址:https://yjrx.bjedu.cn “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问:

2.信息采集未通过系统验证怎么办?

家长填报的信息将与公安系统比对验证,以公安系统数据为准。未通过验证的,请先核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信息填写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撤销信息并按照正确信息重新进行注册;如果无误请与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联系。近期变更过户口的需通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人工验证(技术支持电话4008310001)。

问:

3.参加过2021年12月昌平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调查,本次“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如何填报?

(1)如您已填报的信息没有变化,根据“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的提示,注册后按系统提示导入“入学需求调查”信息,进入入学流程,不要修改任何信息直接提交。数据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信息采集表。

(2)如您已填报的信息有变化,确须修改,根据“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的提示,注册后按系统提示导入“入学需求调查”信息,进入入学流程。修改并完成提交后,数据会和此前昌平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调查系统的相关数据进行匹配。数据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信息采集表;

(3)如未通过审核,昌平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将对京籍及按京籍对待适龄儿童进行电话通知,需要携带全家户口本、家长身份证、结婚证、居住信息和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至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信息采集表。

问:

4.未参加过2021年12月“小学入学需求调查”怎么办?

如您未参加过此次调查,需要根据“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的提示,进行注册,信息采集填报完成后会进入审核流程,京籍及按京籍对待适龄儿童信息须在完成数据审核后才可打印信息采集表。如未通过审核,昌平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将进行电话通知,需要携带全家户口本、家长身份证、结婚证、居住信息和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至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问:

5.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基本流程是什么?

(1)5月5日至5月31日,家长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2)6月初,家长需关注家庭实际居住地(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附近学校的招生公告,按照学校招生公告上的要求准备材料;

(3)6月11日至6月19日,家长按照学校公告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登记。

(4)不符合到校登记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请于6月30日9:00至7月2日17:00再次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电脑派位入学。

问:

6.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基本流程是什么?

(1)5月5日开始网上信息采集。

(2)信息采集完成后,家长于5月6日-20日按照线上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采集系统每日上午10:00开放后三天预约。

(3)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由联合复审小组进行复审,6月1日前将结果反馈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6月2日前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家长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在京就读证明》;未通过审核的,无法取得在昌平区入学的资格。

(5)取得《在京就读证明(民办学校)》的,于6月4日至6月7日直接到民办学校联系就读;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公办学校)》的,于6月30日9:00至7月2日17:00再次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电脑派位入学。

问:

7.低龄儿童可以入学吗?

根据市教委《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2]5号),201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于2022年入学范围。

问:

8.超龄儿童(2015年9月1日以前出生)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请于5月6日至5月20日拨打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电话预约后,携带相关材料申请信息采集。已在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的家长,持《适龄儿童延迟入学备案登记表》;未备案的家长,还需提供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并在审核现场填写《超龄儿童入学承诺书》。

问:

9.京籍非昌平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随父(或母)在昌租住如何入学?

京籍非昌平区户籍无房家庭,且三年内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长期在昌平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三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三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儿童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家长于5月6日至5月20日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实际租住证明、全家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租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后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参加电脑派位入学。

问:

10.哪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办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问:

11.父母一方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子女随往,如何在昌平上学?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子女随往的,家长在网上填报信息后,于5月6日至5月20日按照预约时间携带《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其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问:

12.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孩子是非本市户籍,怎么办手续?

父母一方是本市常住户籍,孩子是非本市户籍,家长在网上填报信息后,于5月6日至5月20日按照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其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问:

13.军人子女入学需要什么手续?

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家长在网上填报信息后,于5月6日至5月20日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正在办理落户的材料及现役军人证件,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其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如果不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按照《昌平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办法》,父母携带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问:

14.港澳适龄儿童在京入学需要什么手续?

港澳适龄儿童其父母一方为港澳的,持回乡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在京居住证明于5月6日至5月20日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需按照《昌平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办法》进行审核;父母一方为本市常住户籍的,按本市户籍对待。

问:

15.外国籍适龄儿童入学需要什么手续?

拟就读本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外国学生,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工作相关材料,以及学生本人外国护照,有效中国入境签证或停留居留证件、永久居留证件,在京居住材料等,于5月6日至5月20日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进行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电脑派位入学。

问:

16.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迟入学的是否需要进行申请?

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应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如因身体原因确实需要延时入学,当年不需要进行信息采集,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应在6月底至7月初携带出生证明、全家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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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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