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景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附审核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2〕5号)精神,依法保障石景山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市、区两级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有序推进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以区级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2.坚持免试就近。合理引导预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含具有我区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有序规范。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严格规范程序,依法依规操作,形成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入学机制。

三、小学入学安排
(一)基本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石景山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具有合法房产,实际居住在石景山区;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石景山区工作、居住,符合在石景山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父母一方在石景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
4.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并通过石景山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二)入学方式
1.对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经审核、认定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全区四个学区内(见附件1),采用单校划片与学区内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通过网上填报志愿,按照志愿顺序计算机派位录取。
2.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学位情况,通过在全区进行计算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就读公办或民办学校。
3.对于单校划片对口入学的小学,当划片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6年内只能解决购房人一户子女对口入学申请;小区配套学校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的,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9年内解决购房人一户子女对口入学申请(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4.自2019年9月1日,在石景山区内经二手房交易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用于申请入学时,不再执行单校划片入学政策,实行学区内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三)新增多校划片范围
2022年,在已有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安排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推进部分居住小区实施多校划片入学方式。
1.老山地区玉景阳光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实验小学分校、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两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2.衙门口地区衙府安园、衙府居园、衙府乐园、衙府业园、衙府泰园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向阳小学、银河小学、水泥厂小学三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3.古城地区金裕雅苑、长安云锦、长安云尚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古城第二小学分校、古城第二小学、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小学部三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4.北辛安地区景山府、辛安锦园、辛安澜园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古城小学、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小学部、古城第二小学三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5.苹果园地区西山荟景嘉园小区京籍适龄儿童在外语实验小学分校、北大附小石景山学校、先锋小学三所学校范围内实施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入学。
(四)申请入学安排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具有石景山区户籍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持有本人的合法房产,应在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 5月3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录入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到划定的小学审核登记信息。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 5月1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录入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居住,2022年需在我区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审核申请人应在5月5日至5月15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注册、录入信息。
(2)审核申请人在5月12日至5月22日自行上网查询网上联审结果,5月16日至5月31日携带系统打印的《石景山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审核预约单》、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具体审核标准执行《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件材料审核标准》,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3)通过后的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填报入学志愿。
(4)建立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全学段材料审核,已获得石景山区入学就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审核申请人应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应对其子女信息采集表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视为审核信息无效。
四、初中入学安排
(一)基本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石景山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具有石景山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同以上小学入学条件要求);
4.具有石景山区学籍且通过“四证”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方式
1.本区内对口升学。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采用单校对口直升和多校对口学区内计算机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计算机分批次派位录取。从2022年一年级入学开始,逐年扩大多校划片(对口)入学比例,减少单校划片(对口)入学比例。
2.本区内跨学区升学。小学毕业生因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申请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学区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在转入学区通过计算机派位进行录取。同学区内不受理跨片调整申请。
3.本区内计算机派位升学。小升初时优质学校设置部分计划,符合升学条件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全区范围内填报入学志愿,经计算机派位录取。
4.北京市内跨区升学。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回户籍和家庭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由接收区安排入学,石景山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5.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在石景山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在石景山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升入初中,也可回原籍升入初中。选择在石景山区继续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需经相关部门进行“四证”联合审核,符合审核标准的通过计算机派位进行录取。
五、其他类型学校入学安排
(一)民办学校
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中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派位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石景山区学生为主。
(二)首钢矿山子弟学校
按照政策严格审核入学资格,将拟招新生名单报区教委备案。
(三)特殊教育学校
保障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区培智中心学校按时做好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
六、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安排
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机制
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各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区教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公安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各街道办事处联合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户籍、住房情况、实际居住条件、合法稳定工作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区教委会同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严格规范管理,杜绝违规操作
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时间安排,统一实施、规范操作,确保各类信息公开、透明,各类学生按入学政策应收尽收,7月上旬发放完毕新生入学通知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控各学段初始年级学生转学。加大对民办学校学籍管理监管力度,严禁招收不符合条件的无学籍学生进校就读。
(三)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
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区教委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讲解,积极稳妥推进
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引导。各学校要积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宣传讲解,让学生家长了解入学政策,明确升学预期,推进石景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实施。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来电来访接待工作,稳妥解决有关入学问题。
本方案自2022年4月29日起实施。
招生咨询电话:68865852、68874948、68875570
附件一
石景山区2022年各学区
所属学校安排表
所属学区 | 小学名称 | 对口初中校名称 |
东南部学区 | 1.实验小学分校 | 同文中学 |
2.向阳小学 | ||
3.水泥厂小学 | ||
4.银河小学 | ||
5.师范附属小学 | ||
6.景山学校远洋分校小学部 | 景山学校远洋分校 | |
7.京源学校小学部 | 京源学校 | |
8.爱乐实验小学 | ||
9.京源学校莲石湖分校小学部 | 京源学校莲石湖分校 | |
中部学区 | 10.北方工业大学附属学校小学部 | 北方工业大学附属学校 |
11.北辛安小学(停止招生) | 北京教科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 | |
12.北京教科院附属石景山实验学校小学部 | ||
13.古城第二小学 | 古城中学 | |
14.古城第二小学分校 | ||
15.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 | 第二实验学校 | |
16.实验小学 | 实验中学 | |
17.古城小学 | 待定 | |
北部学区 | 18.苹果园第二小学 |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分校 |
19.海特花园小学 | ||
20.外语实验小学 | ||
21.北京大学附属小学石景山学校 |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石景山学校 | |
22.先锋小学 | ||
23.外语实验小学分校 | ||
西部学区 | 24.五里坨小学(停止招生) | 人大附中石景山学校 |
25.人大附中石景山学校小学部 | ||
26.红旗小学 | ||
27.炮厂小学 | ||
28.广宁村小学 | 高井中学 | |
29.电厂路小学 | ||
30.石景山学校小学部 | 石景山学校 | |
31.金顶街第二小学 | 九中分校 | |
32.金顶街第四小学 | ||
矿山学区 | 33.首钢矿业公司职工子弟学校 | 首钢矿业公司职工子弟学校 |
附件二
石景山区2022年初中入学
全区派位学校名单
人大附中石景山学校
北京市第九中学分校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验中学
北京市古城中学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苹果园中学分校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石景山学校
北京市京源学校
附件三
石景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5月1日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政策宣传 |
5月5日至 5月11日 | 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
5月5日至 5月15日 |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
5月5日至 5月31日 |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 |
5月12日至 5月22日 |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上网查询网审结果 |
5月12日至5月17日(工作日) | 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工作 |
5月16日至5月31日(工作日) | 网审通过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到各街道办事处进行相关证件材料现场审核工作 |
5月18日 | 本市非石景山户籍无房家庭儿童入学申请审核工作 |
5月19日 | 超龄儿童、外籍适龄儿童入学申请审核工作 |
6月4日9:00至 6月7日17:00 | 民办学校网上填报志愿 |
6月10日 | 民办学校计算机派位 |
6月11日至 6月19日 | 小学审核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入学相关材料 |
6月11日9:00至 6月19日17:00 | 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填报志愿 |
6月18日9:00至 6月19日17:00 |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填报志愿 |
7月5日 | 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分批次按志愿进行计算机派位 |
7月上旬 | 各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附件四
石景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5月1日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政策宣传 |
5月8日至10日 | 回户口所在区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出区)就读初中线上申请与审核 |
5月9日至15日 | 回户口所在区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回区)就读初中线上申请与审核 |
5月9日至15日 | 外省市回京就读初中入学线上申请与审核 |
5月14日至 5月16日 | 在京就读初中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
5月23日至 5月27日 | 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四证”审核 |
6月4日9:00至 6月6日17:00 | 全区派位、民办学校网上填报志愿 |
6月10日 | 全区派位、民办学校计算机派位 |
6月13日9:00至 6月14日17:00 | 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对口直升、学区内多校对口及非本市户籍毕业生网上填报志愿 |
7月4日 | 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对口直升、学区内多校对口及非本市户籍毕业生计算机派位 |
7月上旬 | 各初中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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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件材料审核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2〕5号)及《石景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要求,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审核标准。
一、报审时间及程序
(一)
报审时间
2022年5月5日至5月15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登记注册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审核申请。
(二)
审核程序
1.相关部门对在京务工就业材料(缴纳社保状况)、在石景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自有住房情况)、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2.通过网上审核的适龄儿童审核申请人按网上预约时间携带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石景山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审核预约单”及全部审核相关证件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办理现场审核手续。通过网上审核及现场审核的申请人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3.申请在石景山区就读初中的审核申请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就读小学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二、审核内容和标准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均须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证件材料审核标准如下(各类审核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一)
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在京缴纳社保及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1.在京缴纳社保须符合下列条件: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提供2022年5月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自2021年5月起至审核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其中,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石景山区内无自有住房的,须一方自2021年5月起在石景山区连续缴纳社保。
2.在京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在京聘用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为在有效期内的规范合同。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备案文件。
以上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所提供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且经营地房屋为合法建筑(已实施拆迁、拆违建筑或待拆迁、拆违建筑无效)。
已获得石景山区入学就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有中断,将对其子女未来在石景山区就读产生影响。
(二)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在石景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住建或规自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已实际入住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与开发商签定的购房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房主在审核现场签署的“承租人子女使用房屋入学知情同意书”及依法缴纳有效合同期内出租房屋租赁费1年的完税凭证(应注明房屋地址)。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单位应为房屋的产权人,并提供单位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住房情况说明、本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地契或建房审批表。
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住两用房、公寓、过道房、车库房、合租房合同及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转租材料无效。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筑房屋租住合同、已实施拆迁范围内租房合同无效。
以上同一处房屋地址自审核之日起6年内只能解决一户产权人(或承租人)子女入小学申请,学校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的,9年内解决一户产权人(或承租人)子女入小学申请。
自外省或外区申请转入本区就读的,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应在本区购买自有住房,且住房性质为“住宅”。
(三)
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应保持一致。
2.全家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结婚证、全家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3.单亲家庭应提供父母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4.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审核材料应同时符合《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标准》。
(四)
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且在石景山区属地派出所签注起始时间应在2021年5月1日前。
2.北京市居住证现居住地址与在石景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持电子北京居住证的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应提供“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或通过“北京通”APP现场进行展示(照片、截图无效)。
三、建立联审机制
建立健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依据有关职责及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具体分工职责如下:
1.区教委审核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3.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审核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4.区公安分局审核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
5.各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核网报信息对应的实际材料原件。
四、各相关单位咨询电话
八宝山街道咨询电话:88682930
老山街道咨询电话:88970347
八角街道咨询电话:68878843
古城街道咨询电话:88910614
苹果园街道咨询电话:88932022
金顶街街道咨询电话:88712778
广宁街道咨询电话:88991309
五里坨街道咨询电话:88906772
鲁谷街道咨询电话:68611136
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电话:68865852
区教委咨询电话:68875570、68874948
区教委信访电话:6886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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