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育系统收费标准汇总!还有这些学校学费调整!
临近新一年的学校招生
除了自家孩子能选哪个学校外
各类学校如何收费
也是备受家长们关注
为大家汇总了 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各位家长赶快看过来吧
1.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教育部门办园示范园每生每月1060元、一级园每生每月850元、二级园每生每月640元、三级园每生每月450元、四级园每生每月240元 非教育部门办园示范园每生每月1272元、一级园每生每月1020元、二级园每生每月768元、三级园每生每月540元、四级园每生每月288元。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示范园最高每生每月1590元;一级园最高每生每月1275元;二级园最高每生每月960元;三级园最高每生每月675元;四级园最高每生每月360元 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及二中、三中、七中每生每学期1000元; 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和区县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630元; 市区一般高中和农村地区高中每生每学期340元。 除了公办校 很多家长在孩子升学时 还会把目光投向民办校 不过家长们可要注意了 从2021年开始 天津有不少学校调整收费标准 大家在报名时可要注意哦 天津市河西区梅江天津小学: 你校《关于制定试行学费最高限价的申请报告》已收悉。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21年招收新生起,天津市河西区梅江天津小学试行学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学校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本校收费标准上限的范围内,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三、上述规定自2021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河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河西区实验求是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最高限价的申请报告》已收悉。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21年招收新生起,天津市河西区实验求是学校小学学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初中学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学校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本校收费标准上限的范围内,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三、上述规定自2021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河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博爱学校: 你校《关于制定试行学费最高限价的申请报告》已收悉。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21年招收新生起,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博爱学校试行学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学校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本校收费标准上限的范围内,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三、上述规定自2021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河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河西区华星学校: 你校《关于制定试行学费最高限价的申请报告》已收悉。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21年招收新生起,天津市河西区华星学校试行学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年36000元。学校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本校收费标准上限的范围内,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三、上述规定自2021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河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河西区汇德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最高限价的申请报告》已收悉。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21年招收新生起,天津市河西区汇德学校小学学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初中学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学校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本校收费标准上限的范围内,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三、上述规定自2021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河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发改委、天津市教委、本地宝天津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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