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古交、清徐、娄烦2022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2〕7 号)《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2〕6 号)等法律政策精神和省市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阳曲县2022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市教育局“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进我县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控辍工作清零;继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接受义务教育。经我县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按县教育局规定执行。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全县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含民办)严禁以考试、测试、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县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依据生源情况、交通便利、历史衔接、寄宿条件等确定县城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县城居民(有县城户籍)或在县城有住房(有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县城在建且未入住的住房不在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二中;无县城户籍和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三中。之后,再由县中学教育集团分配校区。
2.对口直升:黄寨、高村、泥屯、凌井店、东黄水、西凌井、杨兴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对口直升阳曲三中,大盂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首邑学校,侯村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侯村中学。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县户籍异地毕业回县就读公办初中的学生、因户籍或房产等变动跨县(市、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学生、本县小学毕业生不在对口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等,请务必于8月1日至8月10日,带户口簿(户主和学生)、务工人员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1年5月31日前办理)、小学毕业证、监护人用工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2年5月31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1年5月31日前办理)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申请报名登记,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分配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4.凡出外县公办初中就读和去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必须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各中学为出县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5.各中学不得私自接收参加民办学校招生退回的学生,这部分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对口直升和摇号分配,由县教育局直接分配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不得择校。
6.县直初中学校招生人数不达或超过招生计划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其它情况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相对应初中学校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学校要做好送教入户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县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7月13日 8:00--7月17日 18:00。
(2)报名办法:2022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
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 :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APP 登录入口 :在“我的太原”APP 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
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 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4.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继续捆绑摇号。8月5日,县教育局将组织超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并公布派位结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摇号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5.民办初中学校须在8月6日-7日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县教育局于8月8日--9日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8月10日-13日,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及民办小学毕业生返公办就读学生等,给予公办学位,但学生不得择校。
6.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7.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2年太原市自愿选择XXXX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阳曲县教育局审核。
8.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9.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县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学籍在我县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三、工作要求
(一)公示公开
2022年7月通过县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及阳曲县政府网、阳曲电视台、“今日阳曲”、微信公众平台(阳曲教育)等渠道或媒体进行政策公示公开,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各学校要设立咨询接待办公室,咨询解答并处理有关问题,并要向广大学生及其监护人宣传我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学生家长针对子女的实际情况,认真理性选择学校。严禁学校和教职工以不同方式对全县招生政策进行歪曲性、误解性、煽动性宣传,对由此而产生的负面影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规模控制
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坚决防止产生大班额问题。初中一年级每班为50人,全县初中学校均按此规定执行。
(三)从严执行“十项严禁”
县教育局及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规定和省、市、县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报教育局备案,严禁学校私自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网络平台进行虚假宣传。
(四)规范学籍管理
县教育局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发生。
(五)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县教育局通过官网、官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对轻信他人、许诺入学、违规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及未经招生部门正规途径擅自招生的典型案例和严重后果做到广而告之,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发现有各种违规招生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教育局及学校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古交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2〕7号)《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2〕6号)等法律政策精神和国家、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古交市2022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市所有小学毕业生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提供公办初中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多校划片入学”等免试就近入学方式,让全市适龄儿童少年上学不择校、不求人。任何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新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表彰奖励证书等作为入学的依据。
(三)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古交市德慧智教育文化学校招生纳入教科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招收我市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太原市要求,7月13日8:00--17日18:00进行网上统一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教科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科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二、工作体制
2022年我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古交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太原市教育局指导下,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各初中、九年制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生计划
1.核定招生计划:通过对小学毕业生情况的摸底,结合初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核定规模轨制及招生计划(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
2.调整学区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我市初中学校布局实际,合理确定每所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各校学区范围见附件2、附件3),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享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3.控制班容量: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初中学校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坚决杜绝任何学校超班容量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四、分配办法
教科局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根据生源分布、学校规模、地理位置、办学条件等因素统筹安排,分别实行“对口直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三种分配方式:
1.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德慧智小学毕业生)直升入本校初中部。
2.单校划片:六小、七小、八小、九小、十小、十一小、十二小、十三小、汾西苑教学点、武家庄小学及各中心校(镇城底除外)的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的初中学校,具体安排见附件2。
3.多校划片: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及镇城底中心校毕业生,按照附件2(古交市2022年小升初单校划片安排表)及附件3(古交市2022年小升初多校划片安排表)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采取划片学区对口入学方式安排。
五、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1.外返学生: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小学毕业、需返回我市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于7月25日前到教科局普及教育股登记,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学生不得择校。
2.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就读于我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愿意继续留在我市就读初中,可享受和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学生不得择校。
3.残疾学生入学:符合在普通初中随班就读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分配,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4.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入学,教科局优先统筹安排。
六、发放通知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统一为2022年8月23日,新生报到时间统一为8月26日,各学校应结合实际开展好衔接教育。
七、均衡编班
2022年8月28日上午为全市初一新生均衡编班日。凡2轨以上学校均按要求实行均衡编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新闻媒体记者、家长代表、教科局包联领导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同时第一时间公布均衡编班结果,并报送普及教育股备案。
八、工作要求
1.强化政治意识。各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招生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舆论引导、风险评估、精心组织宣传,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政策,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我市招生入学政策,及时回应群众,切实做好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严格落实责任。为认真组织做好2022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成立我市小升初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及教育股,办公室主任闫志平(兼)。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严格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做好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各环节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3.严格公示制度。教科局及各初中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招生结果公开、咨询渠道公开,使小升初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4.加强控辍保学。乡镇(街道)要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将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各学校要完善小升初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适龄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乡镇(街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确保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严守工作底线。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跨服务区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和“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教科局将对各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违反“十项严禁”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行严肃的追责问责。
6.严格学籍管理。初中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各学校在完成招生入学工作后,按时完成学籍注册。各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对学校擅自招收未经教科局审核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7.做好疫情防控。各学校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现场办理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同时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招生工作两不误。
8.畅通咨询渠道。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政策咨询解答,使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相关招生政策。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教科局咨询电话:0351--5214670。
附件:1.古交市2022年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2.古交市2022年小升初单校划片安排表
3.古交市2022年小升初多校划片安排表
4.古交市2022年小升初工作时间安排表
5.温馨提示
附件1
古交市2022年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计划数(班数) | 人数 |
1 | 古交市第二中学校 | 10 | 500 |
2 | 古交市第四中学校 | 4 | 200 |
3 | 古交市第五中学校 | 4 | 200 |
4 | 古交市第八中学校 | 4 | 200 |
5 | 古交市第八中学校分校 (原十四中) | 2 | 100 |
5 | 古交市第十中学校 | 3 | 150 |
6 | 古交市第十一中学校 | 4 | 200 |
7 | 古交市第十一中学校分校 (原七中) | 2 | 100 |
8 | 古交市第十二中学校 | 12 | 600 |
9 | 古交市第十三中学校 | 6 | 300 |
10 | 古交市实验中学校 | 5 | 250 |
11 | 古交市炉峪口九年制学校 | 2 | 100 |
12 | 古交市德慧智教育文化学校 | 1 | 30 |
附件2
古交市2022年小升初单校划片安排表
学 校 | 招生班数 | 招 生 范 围 | 备 注 |
古交四中 | 4 | 河口中心校、东曲中心校国岱小学毕业生 | |
古交五中 | 4 | 古交七小毕业生、桃园石家河小学毕业生 | |
古交八中 | 4 | 梭峪中心校毕业生、镇城底中心校月明希望小学毕业生 | |
古交八中分校 (原十四中) | 2 | 古交九小毕业生 | |
古交十中 | 3 | 古交十小、马兰小学、武家庄小学毕业生 | |
古交十一中 | 4 | 古交十一小毕业生 | |
古交十一中分校 (原七中) | 2 | 姬家庄小学、营立小学毕业生、岔口中心校毕业生 | |
古交十二中 | 12 | 古交十二小、十三小毕业生,东曲中心校汾西苑教学点毕业生 | 另含多校划片部分 |
古交十三中 | 6 | 古交八小毕业生 | 另含多校划片部分 |
古交市炉峪口 九年制学校 | 2 | 炉峪口九年制小学毕业生、镇城底小学毕业生、雁门小学毕业生、古交六小毕业生、加乐泉九年制小学毕业生 |
附件3
古交市2022年小升初多校划片安排表
学 校 | 学区范围(有户有房) | 学区范围(乡镇无户无房) | 学区范围(随迁务工无户无房) |
古交二中 | 1.当中街社区;2.桃园社区;3.火山社区;4.迎宾社区;5.西曲社区;6.滨北社区;7.矾石沟社区;8.青年路社区(不含川口小区);9.乾鑫苑、金牛公馆、滨河大厦;10.常安中心校、原相中心校毕业生。 | 1.青山路社区;2.千佛路社区;3.当中街社区;4.桃园社区;5.川东社区;6.建设路社区;7.义学路社区;8.新村街社区;9.铁磨沟社区;10.长峪沟社区;11.河南社区;12.火山社区;13.迎宾社区;14.西曲社区;15.滨北社区;16.矾石沟社区;17.青年路社区;18.乾鑫苑、金牛公馆、滨河大厦;19.福康苑社区、西福苑社区;20.丽景花园、优景美郡。 | 1.青山路社区;2.千佛路社区;3当中街社区;4.桃园社区;5.川东社区6.建设路社区;7.义学路社区;8.新村街社区;9.铁磨沟社区;10.长峪沟社区;11.河南社区;12.火山社区;13.迎宾社区;14.西曲社区;15.滨北社区;16.矾石沟社区;17.青年路社区;18.乾鑫苑、金牛公馆、滨河大厦;19.福康苑社区、西福苑社区;20.丽景花园、优景美郡。 |
学区范围(有户有房) | |||
十二中 | 1.建设路社区;2.义学路社区;3.新村街社区;4.铁磨沟社区;5.长峪沟社区;6.河南社区;7.邮政小区、广场小区。 | ||
十三中 | 1.川口小区(不含乾鑫苑、滨河大厦);2.十三中旁法院宿舍、十三中宿舍。 | ||
实验中学 |
|
附件4
古交市2022年小升初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具体工作 |
7月8日 | 制定《古交市2022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方案》 |
7月11日 | 公布古交市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
7月13日-17日 | 德慧智教育文化学校招生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
7月18日-20日 | 公办初中志愿填报、外返学生报名登记 |
7月21日-8月13日 | 教科局统筹安排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
8月5日 | 如德慧智教育文化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教科局将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
8月6日-7日 | 德慧智教育文化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
8月9日 | 教科局审核德慧智教育文化学校录取结果 |
8月13日 | 教科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 |
8月15日 | 教科局上报太原市教育局初中招生情况 |
8月23日 | 全市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 |
8月26日 | 初一新生报到,开展衔接教育 |
8月28日 | 初一新生均衡编班 |
附件5
温馨提示
1.今年小学毕业升初中选择在我市公办学校就读,均需在7月18日-20日根据小学班主任指导填报初中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公办学校(重复填报无效,填报时间先后与能否入学无关,可以错时错峰进行填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优先安排符合条件学生,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择校,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2.小学毕业生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社区、住址等要真实有效。
3.全市小学生填报初中志愿期间,各小学校应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对偏远农村小学毕业生要安排专人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志愿填报。
清徐县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2〕6号)《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办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试、就近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入学制度。全县公办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入学”“多校划片入学”和“学区对口入学”方式进行,保障适龄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扎实推进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或者变相采取面试、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跨县区在公办学校之间择校。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自2022年起,逐步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严格坚持学区覆盖辖区原则。教科局以4月份进行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审核为依据,对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数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安排学生就学,确保每一位小学毕业生都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三)严格坚持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严格落实《关于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清教科字〔2017〕135号)文件精神,落实好“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的方针,教科局以4月份小学毕业生信息审核数据为依据,准确掌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情况,统筹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四)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按照并教基〔2022〕6号文件精神,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县入学招生统一管理,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
(五)坚持班额限制管理的原则。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生执行班额限制管理制度,要认真落实好《清徐县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清教科字〔2016〕138号)文件精神,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初中每班50人标准进行,杜绝产生大班额。
(六)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建立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八公开”,即:入学政策公开、划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方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举报公开,加强教科局、学校、家庭的相互沟通,全面阳光招生。
二、工作流程
(一)学籍信息审核
基教股按照小升初毕业生学籍审核工作安排要求,4月份对全县小学毕业生学籍、户籍信息进行审核。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二)生源摸底及方案制定
7月初,对已审核小学毕业生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完成全县小学毕业生(含残疾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摸底和生源分布情况分析工作,同步制定小升初实施办法。
(三)片区划分与计划公布
在生源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实际,按照“尊重历史、注重衔接、就近入学、合理划分”的原则,根据生源分布情况、交通状况,依据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初中学校合理划分学区范围,报市教育局备案。7月中旬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民办同步招生
7月13日8:00—17日18:00,跨区就读公办初中学校报名,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进行网上报名。
8月上旬,完成公办初中入学生源预分配工作;8月5日完成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并公布派位结果。
8月中旬,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完成民办初中未录取学生统筹安排公办入学工作。
(五)入学报名公布招生花名
各初中学校8月22日做好报名登记接待工作,并于23日上午12:00前将各校的实际报名人数情况报告局基教股。
(六)衔接教育
8月26日,各学校做好新生中小学衔接教育工作。
(七)均衡编班
8月28日为全县初中新生均衡编班日(上午9:00),我县所有初中(公、民办)都要具体实施好此项工作。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届时,各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各学校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八)注册学籍
开学后,9月25日前,各学校要及时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完成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三、入学具体办法
县教科局依据学生户籍、住址、学籍等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学,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一)农村小学(含金川小学)毕业生依据户籍和学籍,按照“学区对口”的原则,直升入本乡镇对口初中就读。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单校划片,直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三)县城所在地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片区、户籍、学籍审核结果统筹分配入学。
(四)县城区域初中就读学生安排学位顺序:
根据“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学校划片范围内,按照招生计划,依据户籍、购房条件、进城务工等类型顺序逐次安排入学,待学位计划满足后,剩余部分适龄少年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位有空缺的学校。安排顺序依次如下:
1.本县户房一致: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户口本居住地址和划片范围,一次性全部安排到对应学区初中入学(户口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2.本县户房分离: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
提交(监护人或直系亲属)购房手续(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等)后,按购房时间依次安排学位。
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二手房的需提交购房协议、现购买人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有效缴费财务凭证(至少两种以上充足的理由和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教科局优先安排完购房手续齐全的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依据二手房现购买人名义最早的凭证按时间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物业统一收费的凭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3.非太原市户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小学毕业生(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四证”齐全和在我县购房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购二手房的提交购房协议及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至少两种以上缴费财务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按居住证办理时间和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四证”指: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在本县满6个月的《居住证》(2022年1月30日前办理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或6个月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1月30日前办理的)(社会保险等手续是否齐全将直接关系到学生中考能否享受定向生政策),小学毕业证或原毕业学校学籍证明。
4.在我县购房的本市外县(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在提交购房手续(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购二手房的提交购房协议及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至少两种以上缴费财务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后按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5.搭户(户主为非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落户时间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不得择校。
6.集体户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有房产手续的按房产地址安排入学;无房产手续的,提交集体户首页信息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集体户地址依据落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7.本县户籍在外县(区)小学毕业学生,凭户籍、房产手续、公办学校交换申请表、小学毕业证等,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不得择校。
8.非太原市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在“四证”齐全的情况下,按居住证办理时间为序逐次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9.本县户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租房协议与社区居住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2021年6月30日以前办理的),根据县城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县教科局按照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及在县城居住的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0.证件不全的其他各类适龄少年,待安排完上述情况学生后,由教科局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1.购买2017年以来新建设的未承建小学幼儿园或未缴纳教育设施异地建设资金楼盘的住户适龄儿童,不能安排进入楼盘所在地片区对口学校。
(五)有我县小学正式学籍的太原市其他九县(区)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就读。确因父母在我县务工或经商等实际,回户籍所在地不方便就学的,要严格执行市局跨县区就学的规定,证件审核合格后,按其实际居住地址,依照“相对就近”原则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在中考升学时能否与我县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要按照当年的市、县教育部门有关招生文件执行)。
(六)分配在学位紧缺热点初中的学生,因交通、居住等家庭实际原因,其监护人可提出书面申请自愿到学位相对宽余的初中。
(七)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签订协议的学生,县教科局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因公、民办学校同时招生,原对口片区初中如无空余学位,县教科局根据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就学,不得择校。
(八)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就近分配到公办初中。要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按照清教科字〔2016〕49号文件精神,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科局分配的残疾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九)留守少年和家庭遭遇特殊变故以及有其它特殊情况的适龄少年,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教科局按照其实际境遇,统筹安排入学,学生不得择校。
(十)正在开发且未竣工或未交工入住的小区不列入今年入学划片保障范围。
(十一)涉及县拆迁安置户子女入学的按已有政策进行入学安置。
(十二)海内外高层次引进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在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十三)援鄂医护人员子女选择在县域范围内公办初中就读的可以优先安排。
四、民办学校招生
根据省市级文件精神,我县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继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我县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具有我县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证件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根据省市要求,我县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清徐县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县小学就读且有本县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
(四)报名办法
2022年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
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1.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2.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3.电脑端: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五)规范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规定,从严执行“十项严禁”,不做虚假宣传,要规范招生。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由家长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3.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县教科局统一组织。
4.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
5.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6.民办初中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2年太原市自愿选择××××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县教科局审核。
7.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有本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县教科局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本县小学毕业生,由县教科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8.任何未经教科局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9.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教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凡违反规定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按照规定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违规“掐尖”招生备案,变相借读等行为发生。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录取学校双方责任。
五、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强化政治意识
县教科局、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重要举措,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稳定,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重要内容,从实际出发,坚决落实底线要求,依法依规制定工作方案、招生办法,完善相关政策,细化具体措施,周密组织部署,加大宣传引导,主动及时公开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招生程序、入学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确保2022年小升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从严执行“十项严禁”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本实施办法,组织好小升初新生入学各项工作,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阳光招生。在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入学的基础上按照招生计划和标准班额均衡编班。各初中学校在入学报到期间应建立咨询接待服务,选派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咨询和服务,严格监控所分配学生入校报到情况,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不能让一个学生辍学。
(四)从严规范学籍管理
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各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在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教科局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民办初中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五)加强控辍保学
全县教育系统要积极争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村委会、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全面贯彻落实清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徐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发〔2019〕32号)文件精神,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落实联保联防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责任,控好源头,不让一个适龄少年失学、辍学。落实和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通知书加入控辍保学法律规定和追责说明,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义务教育落实到位。适龄少年确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监护人要带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县教育部门申请备案。无正当理由造成失学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守工作底线
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借机乱收费;严禁非正常跨区域招生;严禁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学生入学;严禁举办各种名目的变相实验班、重点班。
(七)强化执纪问责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县招生纪律要求。要根据招生条件,严格审核,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乱招生现象发生。县直学校的招生要严格执行县局规定,不得随意接收未经教科局审核准许的非本区域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入本校就读。各学校要落实《清徐县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清教科字〔2016〕138号)要求,全县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超过50人。严禁任何形式的“择班”现象,凡未参加均衡编班的学生或不按编班结果就读的学生,均不得享受中考定向生待遇。对招生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操作或借机敛财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县教科局小升初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 询 电 话:0351—5722804
监督举报电话:0351—5722241
附件:
清徐县2022年小升初工作时间表
一、7月8日前:出台招生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7月11日:公布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三、7月13日—8月13日:组织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7月13日—31日,接收本县户籍外返毕业生报名。
7月13日8:00—17日18:00,跨区就读公办初中报名,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8月5日:县教科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8月6日—7日:民办初中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8月8日—9日:县教科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8月10日—13日:县教科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及民办小学毕业生返公办就读学生等。
四、8月20日:教科局公布公办初中预分配学生花名。
五、8月23日:各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做好初一新生报到统计工作(毕业于乡村小学、户籍为县城户口的学生家长、进城务工的随迁子女家长、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家长到教科局公示栏和县城初中查看孩子分配情况)。
六、8月26日:各初中组织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七、8月28日:全县初中新生统一均衡编班。
阳曲县
娄烦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并教基〔2022〕6号)《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就近免试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全覆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通过网络平台等途径,及时公布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媒体、群众监督,实施公民同招,落实国家标准班额政策,实施均衡编班,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3.坚持便民服务原则。招生工作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力推行“线上办理”,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小学报名需提供:
1.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县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房屋所有(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进城务工人员持有的本县满一年的《居住证》(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2年5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二)初中报名需提供
1.本县户籍小学毕业学生报名时须提供《小学毕业证》《居民户口本》《房屋所有(产)权证》。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须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进城务工人员持有的本县满一年的《居住证》(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2年5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
四、报名登记时间
小学、初中报名登记时间均为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且公民同招。小学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初中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五、入学方式
1.娄烦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全部采用划片就近入学办法,具体划片根据网报信息采集数据,摸清底数后,再进行划片招生。学生房产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对于“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学生采取就近直接安置办法。对于“人户分离”或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则根据学校学位空缺情况进行安置,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全部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施电脑随机派位。
3.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入学。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则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或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实时掌握适龄儿童流向,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
4.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一)从严执行“十项严禁”。各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从严规范学籍管理。县教科局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期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
(三)从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各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县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县教科局视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四)严格信息采集。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学生相关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推动娄烦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主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县教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监管全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各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是招生入学的主体,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及时沟通协调解决相关矛盾、问题,确保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实施。各学校还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做好风险研判,制定招生工作疫情防控预案。
(二)实行招生计划管理。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定是教育行政部门对各校组织新生入学工作的刚性要求和底线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不得自行组织超计划招生,要严格按照省市颁布的班额标准执行,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同时,要做好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及各类优抚对象的招生入学工作,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三)不断完善招生服务。各学校要进一步优化入学工作方案,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入学服务,需现场审核资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
(四)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县教科局将通过电视台、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公告,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扎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县教科局及学校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各学校要主动承担起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明晰纪律要求,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政策,阳光招生运作,落实责任追究。凡属本学区内发生的有关招生矛盾和入学问题,要立足于自我消化,主动、及时妥善处理,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要严守工作底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整治和杜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