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
升读公办初中的报名手续须知
外区或外地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区户籍但没有本区学籍)可申请返回越秀区升读公办初中。为落实防疫要求、减少人群聚集,我区返区生报名手续将继续采用“提前网上预约、现场分批办理”的方式进行。关于网上预约方式和佐证材料要求等事项,详见《2022年申请返回越秀区升读公办初中的预通知》(4月21日发布,详见“越秀教育专栏——公开——招生问答”或“越秀教育”微信公众号)。现将现场办理和安排办法等事项通知如下:2022年5月6、7日(星期五、六),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越秀区少年宫大南校区(地址:大南路仙湖街62号)。1.现场办理仅需1名监护人携带资料,学生不需到场。请家长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达现场(学位安排结果与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无关,为避免人员聚集,家长无需提早排队,只需按预约时间段前来办理)。2.请前来办理的家长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进行测温。(一)广州市(非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的返区生,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为本房产的全权所有者),房产属性为住宅;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人户一致;完全房产的产权面积达到30平方米及以上;可参加我区电脑派位。2.不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的,原则上在毕业学校所属区范围内升学。对确有实际困难的学生,视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经审批同意后由我局统筹安排学位。(二)广州市民办小学学籍的返区生,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为本房产的全权所有者),房产属性为住宅;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人户一致;完全房产的产权面积达到30平方米及以上;可参加我区电脑派位。
1.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为本房产的全权所有者),房产属性为住宅;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人户一致;完全房产的产权面积达到30平方米及以上;可参加我区电脑派位。2.不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的,需出具我区的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且该住址为广州市唯一居住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一)返区生一律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学生或家长需把《二〇二二年广州市越秀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初中审批表》(返区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派发)带回毕业学校填写好毕业考试等级成绩及评语,被我区中学录取后,按录取学校要求自行上交。(二)我局对逾期办理、提供虚假佐证材料、材料不齐全且未按规定时间补齐的,一律取消其返区升学资格。(三)获批准的返区生视为自动放弃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升学资格。(四)本须知由越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767215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目前就读在荔湾区以外的小学,并且于今年7月毕业的学生,含:6. 由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学生信息表”7. 在广州市就读小学的学生由就读学校在“广州市学籍系统”打印“学生信息表”5. 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或在荔湾区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7. 父或母从事环卫工作连续两年以上有效的劳动合同8. 父或母从事环卫工作连续两年以上的缴交社保清单9. 由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学生信息表”10. 在广州市就读小学的学生由就读学校在“广州市学籍系统”打印“学生信息表”5. 父母双方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7. 由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学生信息表”8. 在广州市就读小学的学生由就读学校在“广州市学籍系统”打印“学生信息表”2. 5月6日进入荔湾招考公众号,点击菜单“小升中”,“返区申请”即可进入报名系统(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为做好我区教育服务工作,现将我局关于受理2022年海珠区户籍的外区、外地应届小学毕业生小学升初中学位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拟返回海珠区升读初中的,具有本区户籍但无本区学籍的外地或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1.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址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3.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海珠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等。4.学籍材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有广州市学籍的学生还需提供“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生信息”表。(一)网上预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4月18-27日登录“海珠区公办初中招生管理系统”(http://hzxsc.cn),并按页面上的提示预约办理时间。网上预约仅用于确定时段现场办理,不具备审核功能,学生是否符合本区学位安排条件,应以《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条件及现场审核结果为准。该细则将于4月30日向社会公布,家长可自行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珠区教育局专栏或关注“海教新声”微信公众号查询。(二)现场审核。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预约时间段携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现场办理。(三)查询学位安排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由我局发放《受理回执》,申请人于6月23日下午16:00后按“回执”提示自行上网查询学位安排结果。受理时间:当天9:00-12:00、14:30-17:30受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咨询电话:020-89185325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1.学位安排结果与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无关。为避免人员聚集,家长无需提早排队,只需按预约好的时间段前来办理。2.现场审核须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测温、扫码、查验行程卡等措施,请家长配合。如家长因疫情管控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可先行登记,待8月底补办。返区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学籍在天河区外或在天河区内民办小学,实际居住地在天河区,申请在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返区生申请回天河区升读公办初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一)户口簿(或户主页、父母和本人页)。户口簿无法体现亲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材料。(二)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河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如与学生户籍地址相一致的天河区房产证、宅基地证,合法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无广州市房产租住在天河区内的,须提供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须提供父母、子女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三)小学毕业生学籍佐证材料。须提供就读小学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全国学籍号)。其中,在广州市内小学就读的,还需同时提供就读小学在“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广州市学籍号)。
跨区生是指户籍在白云区,在本市其他区(县级市)小学就读,要求回我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返穗生是指户籍在白云区,在本市以外地区就读,要求回我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1.具有白云区户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居民户口簿及有关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若学生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区房管局认可,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2.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返区(穗)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返区升学手续。2.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回执)。3.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复印件。4.跨区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登陆“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学生学籍卡片”,加盖学校公章。返穗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登陆“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学生学籍卡片”,加盖学校公章。5.白云区小学升初中跨区(返穗)升学申请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一式两份,贴学生本人小一寸红底照片。6.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一份,手写签名。获批准的跨区生(返穗生)由各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办理方式: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后于5月5日前快递到白云区教育局(白云大道南383号)。(二)区教育局预计在1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资料审核情况,并通知原件验核时间和地点。
2022年黄埔区小学升初中外地返穗生、跨区生网上报名须知
(一)外地返穗生:指在广州市以外小学就读,实际居住地在黄埔区,需返回户籍所在区(黄埔区)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二)跨区生:指在广州市其他区小学就读,实际居住地在黄埔区,需返回户籍所在区(黄埔区)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一)申请报名的学生请于5月6日(5月6日上午8:00开启报名服务器,下午24: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小升初外地返穗生、跨区生报名入口进行实名注册。(二)成功注册的学生请于5月6日(5月6日上午8:00开启报名服务器)—5月7日(5月7日下午24: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小升初外地返穗生、跨区生报名入口进行信息录入和资料上传,并予以确认(未确认的学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逾期视作未确认)。(三)已确认的学生请于5月9日—5月15日期间,密切关注报名系统,查询学生的审核结果。上传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黄埔区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入户时间截至当年4月30日。(二)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黄埔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上传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无广州市房产租住在黄埔区内的,须上传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及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打印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个人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上传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此表由毕业小学登录“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在广州市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小学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温馨提示:报名管理系统暂时不支持手机上传资料,请家长使用电脑上传。①实名注册(限5月6日当天)→ ②注册成功生成新生报名号和“报名管理系统”登录密码→ ③登录“报名管理系统”填报信息、上传资料及确认(限5月6日、7日两天)→ ④登录“报名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月9日-15日)→ ⑤请收到手机短信提醒的学生家长于6月1日-6日登录“报名管理系统”填报初中学校志愿(未收到手机短信提醒的学生家长等待后期的录取短信)→ ⑥学生家长根据6月下旬的录取短信及初中学校的报到通知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手续。(一)人户一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已实际入住)的小学升初中外地返穗生、跨区生,原则上参照所在地段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二)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一)获批准的外地返穗生、跨区生视为自动放弃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升学资格。(二)获批准的外地返穗生、跨区生一律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监测,学生或家长需把《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登录“报名管理系统”打印)带回毕业学校填好毕业监测等级及评语,被我区初中录取后,注册报到时自行交到录取中学。(三)报名结束后,请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密码被他人盗用造成的后果,责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负。(四)我局对逾期办理,或上传虚假资料,或佐证材料不齐全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五)区教育局招生政策咨询电话:82111371。根据《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从化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从化区初中及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今年返从化就读初中一年级报名采取网上办理方式。具体方式如下:一、城区户籍学生报读(从化中学、从化二中、从化三中、从化四中、流溪中学、从化七中地段范围)进入邮箱(登陆帐号:ch666333@126.com,密码:Chjjk666333)提取相关报名资料(“2022年回从化升读初一学生登记表”及报名办法电子版),据实填写好登记表,扫描或影印学生户口本相关页面(户主页、本人页)、房产证相关页面(房产证号页、房产地址页)、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籍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等。5月15日前将登记表及三份资料扫描或影印件发送至邮箱chjyty@gz.gov.cn。6月23日后可到教育局值班室凭相关证件领取学校(拟)录取通知书。二、非城区(镇街)户籍学生报读(各镇街中学招生范围)(登陆帐号:ch666333@126.com,密码:Chjjk666333)提取相关报名资料(“2022年回从化升读初一学生登记表”及报名办法电子版),据实填写好登记表,扫描或影印学生户口本相关页面(户主页、本人页)、房产证相关页面(房产证号页、房产地址页)、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籍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5月15日前将登记表及三份资料扫描或影印件发送至邮箱各教育指导中心指定邮箱。6月23日后可到教育指导中心凭相关证件领取学校(拟)录取通知书。在城区公办小学以外就读的花都区城区户籍及可以享受广州市政策性照顾的毕业生,需要报读花都区城区初中,必须持学籍信息表(盖毕业学校公章),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花都区教育局城区教育指导中心一楼大堂(地址:天贵北路与杜鹃三街交叉路口)报名。花城街、新雅街、秀全街户籍学生报读申请时间是5月25日;不属于城区四个街道内户籍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生报读申请时间是5月6日--5月20日。其中,在花都城区公办学校之外、广州市内就读的学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在“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即学籍信息表),方便初中学校衔接做好新生学籍录入工作。具有南沙区户籍但在南沙区外小学毕业的学生,如何申请回南沙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答:具有南沙区户籍,在南沙区外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回南沙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规定的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学位。具有增城区户籍且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向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经户籍所在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该镇街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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