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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工大、杭师大、万里学院、宁财院、丽水学院三位一体初审结果公布

浙江工业大学

今年我校“三位一体”计划招生500人,A组、B组、C组、D组、E组和F组6个类别招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竞赛获奖、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等材料进行评审,确定4153名(含同分带入)考生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其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为A等的考生和经资格初审符合专项条件的考生直接通过书面评审。考生可于2023年3月28日11时起进入我校报名系统(http://www.swyt.zjut.edu.cn/swytyun/apply/main.jsp )查看结果。
请通过书面评审的各位考生按时通过支付宝或微信进行缴费,缴费后1个工作日后进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是否缴费成功。
一、缴费金额:140元
二、缴费对象: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
三、缴费时间:3月28日至4月5日下午16:00(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四、缴费方式:
为方便同学们缴费,学校提供以下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一:支付宝缴费
通过手机支付宝客户端直接扫描下附二维码,或登陆手机支付宝客户端搜索浙江工业大学——关注“浙江工业大学”并进入浙江工业大学支付宝缴费大厅。点击“教育缴费——学费”,右上角城市选“杭州市”,学校一栏选择“浙江工业大学(学费)”,“身份证号或学号”一栏输入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末尾为X的考生,字母需大写),“姓名”一栏请输入学生姓名,勾选“同意《支付宝自助缴费协议》”,点击“查询账单”——勾选缴费项目——点击“缴费”,根据支付宝支付流程完成后续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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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为避免重复支付,若在支付宝缴费支付后提示“处理中”等信息,请先确认支付结果(最好等到次日)后再确定是否发起再次支付。
缴费方式二:微信缴费
微信扫描下附二维码,关注“浙江工业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jut-jcc),进入微信公众号“财·办理——缴费平台”,用户名:考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末尾为X的考生,字母需大写),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需要绑定手机号码和邮箱,绑定成功后需要再次登录),选择费用,点击支付,按微信支付流程完成后续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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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温馨提示:
1.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10:00开始可以进入我校报名系统查看书面评审结果。
2.请务必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3.本次缴费不接受现场现金缴费。

杭州师范大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招生章程》的规定,我校对报考我校“三位一体”“复硕培养试点”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告如下:
经2023年3月1日至3月15日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交成功考生6395人,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1026人,学前教育(师范)专业1058人,特殊教育(师范)专业376人,护理学专业2112人,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专业1126人,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专业697人。经学校审核,共有3922人获得参加我校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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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同分考生一并划入。
考生即日起可通过我校“三位一体报名”或“复硕培养试点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登录个人账号查询本人资格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6:00。网上缴费请仔细阅读缴费须知,并准确核对个人信息。缴费后放弃考试不予退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公告期为:3月28日—4月3日16:00。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28865193。纪检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特别提醒: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告。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保留对“三位一体”、“复硕培养试点”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浙江万里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浙江万里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我校对所有11273名报考浙江万里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考生的报名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按照入围比例,共有2819名同学顺利通过初审,其中特长生115名,非特长生2704名(含同分带入)。现将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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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单见:https://zsw.zwu.edu.cn/d8/5a/c4804a186458/page.htm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7日---4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政策疑问或疑义,请咨询招生办,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2065。
举报投诉,请与纪检监察部联系,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88222008。
宁波财经学院

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和《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对网上报名的9555名考生进行审定,共有7726名考生符合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报名材料符合要求。按照学考赋分从高到低排序,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7倍的比例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以及素质特长生直接进入学校综合测试,不占通过初审的人数比例的规定,经学校“三位一体”专家委员会评审和遴选,共有1641名考生通过初审,获得综合测试资格,现将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考生亦可登陆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本公示至4月3日16:30止,考生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4-88052238;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74-88044810。
特别提醒:初审通过的考生,于3月28日—4月4日进入缴费平台(http://jf.nbufe.edu.cn/)缴纳考试报名费(140元/人),登录方式:用户名:S+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详见“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报考进程-报考缴费”页面。
一、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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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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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素质特长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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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

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审查工作已于3月27日结束。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学考等级折算分在70分及以上且报考资料齐全准确的),可以缴费参加面试(名单见附件,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姓名拼音为序)。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3月29日—4月6日期间进行缴费确认(140元/人),逾期缴费或未缴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请考生在缴费后的次日下午(逢节假日顺延),登录三位一体报名系统(http://swyt.lsu.edu.cn),查询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后因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三、缴费方式
支付宝缴费:手机打开支付宝APP→搜公共支付→浙里办公共业务付款→专项业务(教育缴费)→丽水市→丽水学院→丽水学院教育收费→输入身份证号码(不需要输入手机号码和缴款单号码)→查询缴款单→按提示完成缴费。

丽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考试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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