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60人。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和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经审核,共3240人通过我校今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具体名单见附件)。各位考生也可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http://swyt.zafu.edu.cn )查看“初审状态”。A类(800人)。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中,通过书面评审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115分。4个A、5个B、1个C。数学B、语文A、外语B、物理A、化学B、生物学B、技术A、地理C、历史B、思想政治A。B类(1240人)。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中,通过书面评审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110分。4个A、4个B、2个C。数学B、语文A、外语B、物理A、化学B、生物学B、技术C、地理A、历史C、思想政治A。C类(840人)。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中,通过书面评审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110分。5个A、3个B、1个C、1个D。各科目等第为语文D、数学B、外语A、思想政治A、历史A、地理B、物理C、化学A、生物学A、技术B。A类(100人):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中,通过书面评审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90分。2个A、5个B、2个C、1个D。数学A、语文A、外语B、物理B、化学B、生物学D、技术B、地理C、历史C、思想政治B。B类(155人):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中,通过书面评审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85分。2个A、5个B、1个C、2个D。数学A、语文B、外语B、物理C、化学D、生物学B、技术D、地理B、历史B、思想政治A。C类(105人):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中,通过书面评审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95分。3个A、3个B、4个C。语文B、数学C、外语A、思想政治B、历史A、地理C、物理C、化学C、生物学B、技术A。公示期:3月27日至3月29日16:00,如有疑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纪委监督电话:0571-63742085。特别提醒:请通过我校今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的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4月6日16:00登陆我校“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http://swyt.zafu.edu.cn )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8日—4月14日登陆我校“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抽签及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综合素质测试有关提醒。未尽事宜,请关注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和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考生名单
(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感谢您对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考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70人。报名时间为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7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时,共有5110人提交报考申请,其中4756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79人、化学工程与工艺1459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377人、土木工程366人、工业设计414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430人、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431人)已提交已上传材料,按章程规定进入书面评审环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依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和“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考生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审核,共630人通过书面评审,获得参加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书面评审入围情况如下(含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具体考生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6:00,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4-88229100;电子邮箱:zsb@nbt.edu.cn。纪检监督电话:0574-88229097。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状态(为保障系统稳定,系统正常开放时间为每日的7:00-23:00),请入围考生及考生家长及时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和微信公众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在线”的相关通知。温馨提醒:请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于3月28日上午9:00至4月8日下午16:00做好缴费工作,相关缴费操作事项详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网络平台缴费操作须知”。收费标准为140元/人。因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和财务缴费系统没有实现数据实时对接,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会推迟1-2天完成缴费信息更新,已完成缴费的考生或家长请耐心等待,不要重复缴费。缴费截止后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考费概不退还。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欢迎未能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继续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报考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根据《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学校对考生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总分(折算标准为:A等计30分,B等计25分,C等计21分,D等计18分,总分满分为3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确定244名考生获得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考生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的学考折算总分最低分为223分。现将“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拟入围名单公布如下。公示期间,如有政策疑问或疑义,请咨询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7200222。举报投诉电话:(0)15867205514。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拟入围名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