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工作已经完成。根据《2023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3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420名,其中非师范类130名,师范类260名,中外合作类30名。今年,我校共收到申请材料11115份,其中非师范类6186份,师范类4759份,中外合作类170份。资格评审按照《2023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1.对于符合非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原则上按照不多于各类别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当各类别报名数大于计划数6倍(含)以上时,按照以下排序方法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2)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的按照学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3)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综合折算分数排序;(4)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第综合折算分数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等第折算分数排序;(5)以上条件均相同者,一并获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2.对于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审核,直接获得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主办)和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三等奖(含)以上。(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作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决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4)艺术、体育类: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经过专家评审,共有2963名考生的申请材料通过书面审核,获得参加综合测试资格,其中非师范类1080名(包含特长生238名),师范类1735名(包含特长生169名),中外合作类148名(包含特长生4名)。1.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10:00——4月4日下午15:002.书面评审结果查询方式:登陆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报名系统,在考生“书面评审结果”状态中查询书面评审结果。(3)系统于4月4日下午15:00准时关闭,请考生务必在该时段内完成缴费, 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测试。(4)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综合测试的,报考费不予退还。综合测试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74-87600233,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8:00——16:30。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60人。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和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经审核,共3240人通过我校今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具体名单见附件)。各位考生也可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http://swyt.zafu.edu.cn )查看“初审状态”。A类(800人)。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中,通过书面评审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115分。4个A、5个B、1个C。数学B、语文A、外语B、物理A、化学B、生物学B、技术A、地理C、历史B、思想政治A。B类(1240人)。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中,通过书面评审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110分。4个A、4个B、2个C。数学B、语文A、外语B、物理A、化学B、生物学B、技术C、地理A、历史C、思想政治A。C类(840人)。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中,通过书面评审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110分。5个A、3个B、1个C、1个D。各科目等第为语文D、数学B、外语A、思想政治A、历史A、地理B、物理C、化学A、生物学A、技术B。A类(100人):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中,通过书面评审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90分。2个A、5个B、2个C、1个D。数学A、语文A、外语B、物理B、化学B、生物学D、技术B、地理C、历史C、思想政治B。B类(155人):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中,通过书面评审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85分。2个A、5个B、1个C、2个D。数学A、语文B、外语B、物理C、化学D、生物学B、技术D、地理B、历史B、思想政治A。C类(105人):符合章程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中,通过书面评审最后一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折算成绩为95分。3个A、3个B、4个C。语文B、数学C、外语A、思想政治B、历史A、地理C、物理C、化学C、生物学B、技术A。公示期:3月27日至3月29日16:00,如有疑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纪委监督电话:0571-63742085。特别提醒:请通过我校今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的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4月6日16:00登陆我校“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http://swyt.zafu.edu.cn )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8日—4月14日登陆我校“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抽签及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综合素质测试有关提醒。未尽事宜,请关注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和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考生名单
(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感谢您对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考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70人。报名时间为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7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时,共有5110人提交报考申请,其中4756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79人、化学工程与工艺1459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377人、土木工程366人、工业设计414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430人、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431人)已提交已上传材料,按章程规定进入书面评审环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依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和“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考生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审核,共630人通过书面评审,获得参加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书面评审入围情况如下(含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具体考生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6:00,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4-88229100;电子邮箱:zsb@nbt.edu.cn。纪检监督电话:0574-88229097。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状态(为保障系统稳定,系统正常开放时间为每日的7:00-23:00),请入围考生及考生家长及时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和微信公众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在线”的相关通知。温馨提醒:请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于3月28日上午9:00至4月8日下午16:00做好缴费工作,相关缴费操作事项详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网络平台缴费操作须知”。收费标准为140元/人。因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和财务缴费系统没有实现数据实时对接,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会推迟1-2天完成缴费信息更新,已完成缴费的考生或家长请耐心等待,不要重复缴费。缴费截止后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考费概不退还。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欢迎未能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继续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报考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根据《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学校对考生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总分(折算标准为:A等计30分,B等计25分,C等计21分,D等计18分,总分满分为3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确定244名考生获得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考生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的学考折算总分最低分为223分。现将“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拟入围名单公布如下。公示期间,如有政策疑问或疑义,请咨询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7200222。举报投诉电话:(0)15867205514。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
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拟入围名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