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幼儿园报名时间表出炉,家长们注意了!
广州的虎妈猫爸们注意啦!!!!
广州即将上幼儿园的小朋友家长注意了,2021年广州幼儿园招生时间表安排出炉!爸爸妈妈们别错过了!
市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
广州11区幼儿园报名日期汇总表
广州各区幼儿园详细招生日程安排如下:
越秀区
【招生工作日程:】
【招生细则:】
广州市越秀区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2021年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区属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企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及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其举办单位与幼儿园共同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适龄幼儿。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五)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我市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六)各普通幼儿园应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依法招收能坚持参与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适龄中重度残疾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招生工作安排
(一)2021年4月区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按计划做好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参照《2021年越秀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附件1)进行实施。
(二)幼儿园招生分批进行,各批次安排如下:
1.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小区业主子女招生报名时间为4月24日至4月26日。
2.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2日。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部队等其他类型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原则上要在5月开始,6月底结束。具体招生工作由各园自行安排。幼儿园报名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避免家长聚集到幼儿园门口排队报名。
(三)已录取的适龄幼儿体检及注册等具体工作,由幼儿园自行通知安排。
【招生计划表:】
番禺区
【招生工作日程:】
【招生细则:】
广州市番禺区招生对象及范围 :
(一)满足适龄幼儿优先入园的需求。
幼儿园入园年龄原则上为3周岁,2021年秋季小班新生招收对象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各镇街中心幼儿园不再招收托儿部(班);为促进托幼服务一体化,集体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在优先满足周边3-6周岁幼儿的入园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可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经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开设托儿部(班)。
(二)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幼儿园应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办园规模,合理制定本园2021学年招生计划,并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招生人数和班数,同时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备案。
(三)各类幼儿园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原则上招录本区户籍幼儿和符合上级有关政策照顾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按照广州市招生工作的要求,90%的学位统一通过电脑派位公开面向全社会招生;10%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按照《会议纪要》(番教纪〔2013〕8号)精神,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二是自主招生比例不高于10%;三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各镇街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由所属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主安排,招生方案需在招生前报区教育局备案。条件成熟的中心幼儿园参照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方式实行公开派位。
3.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须制订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并上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4.各类集体办幼儿园要优先考虑辖区内户籍居民子女的入园需求。村集体办幼儿园在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应尽量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本村范围内企业员工子女及本区户籍幼儿。村集体办幼儿园的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的举办部门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5.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招收小区内业主居民子女。
(四)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工作。
(五)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六)做好港澳台幼儿入园指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可平等享受我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开招生信息。
各幼儿园要坚持招生公示、备案制度,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时间等招生工作情况提前在园内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或公众号进行公告,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招生报名信息登记
在疫情防控常态下,番禺区所有持证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均采用线上方式进行,避免家长到幼儿园现场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应杜绝幼儿园报名排队和聚集。全区的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使用“番禺区幼儿入园报名登记系统(http://qsy.pyedu.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
1.报名对象。
自2021年秋季起,凡是需要在番禺区入读各类幼儿园小班的,家长都须在“广州市番禺区幼儿入园报名登记系统”为幼儿完成入园信息登记和提交资料,并在系统上选择意向园进行志愿填报。
2.开放时间。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23日上午10:00时至6月5日下午17:00时,报名时间请家长留意各幼儿园招生公告,各类幼儿园分批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直属机关幼儿园、北城幼儿园、东城幼儿园、广州实验教育集团番禺实验幼儿园):5月7日上午10:00时至5月12日下午17:00时;
(2)镇街中心幼儿园、镇街集体办幼儿园:5月15日上午10:00时至5月23日下午17:00时;
(3)其他集体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5月24日上午10:00时至6月5日下午17:00时。请家长务必留意意向报读幼儿园的报名截止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志愿填报。
3.报名方式。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入“番禺区幼儿入园报名登记系统”,或通过“广州番禺教育”微信公众号登录,注册后在“入园信息登记”栏目完成信息保存后生成电子版《番禺区幼儿入园报名登记表》,随后点击“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名”或“其他类型幼儿园报名”进行报名,阅读招生简章后正式提交报名登记表。
4.登记使用。
家长在规定时间完成入园报名登记后,可在“个人中心”查询报名登记信息、佐证材料。幼儿园若要查询下载,各幼儿园在专属的后台,点击批量下载即可。
(三)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报名时间。
2021年我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继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7日上午10:00时至12日下午17:00时,其中,“非番禺区户籍金山谷业主”子女和政策照顾子女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7日上午10:00时至5月11日下午17:00时,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1日下午17:00时。家长在填报入园志愿之前,须在网上完成幼儿入园信息登记。
2.报名方式。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番禺区幼儿入园报名登记系统”,或通过“广州番禺教育”微信公众号登录,在“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名”栏目完成幼儿园志愿的填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3.报名说明。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原则上招录本区户籍幼儿和符合上级有关政策照顾的非本区户籍幼儿。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幼儿户籍变更。凡经电脑派位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批有序地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注册登记。
4.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及工作日程将通过“广州市番禺区幼儿入园报名登记系统”、“ 广州番禺教育”公众微信号向社会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镇街中心幼儿园、镇街集体办幼儿园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15日上午10:00时至5月23日下午17:00时;具体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的举办部门会同幼儿园制订,提前向社会公布。家长在填报入园志愿之前,须在网上完成幼儿入园信息登记。
(二)其他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4日上午10:00时至6月5日下午17:00时。家长在填报入园志愿之前,须在网上完成幼儿入园信息登记。
(三)幼儿资料审核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番禺区幼儿入园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业主需带房产证)、父(母)身份证、幼儿彩色一寸照片等有关资料,到所选择报读的幼儿园资料审核。具体审核方式由各幼儿园负责公告和解释。各幼儿园原则上于6月11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四)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严禁幼儿园向家长收取报名资料费等各项费用。
(五)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备案登记工作,及时更新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海珠区
【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招生细则:】
广州市海珠区招生对象及范围 :
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包括: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办幼儿园、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
(一)招生方式
(二)招生工作安排
白云区
【招生工作日程:】
【招生细则:】
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
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统筹,实施分片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省、市政策要求,统筹学前教育资源,制定招生工作具体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各教育指导中心落实各级招生文件精神,做好辖区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免试入园。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三)公正公开。
坚持依法依规,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发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招生对象
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2021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招生方式
(一)区属教育部门办园招生方式
1.招生范围
(1)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招收小区业主子女,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分批次招录:先满足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子女,再满足广州市户籍非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子女,最后满足其他户籍业主子女。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录,招收范围为: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类别的适龄儿童、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适龄子女(以下综合统称为“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
(2)教育部门举办的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录,招生范围为: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
(3)办学场地产权属村集体所有或因征地等签订了有关协议的教育部门办园当年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按协议等相关规定在优先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录,招收范围为: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
2.招生比例
2021年区属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小区配套的教育部门办园若90%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无法优先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的,则剩余学位需继续招收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100%,按分批次招录原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录。办学场地产权属村集体所有或因征地等签订了有关协议的教育部门办园,若90%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无法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的,则剩余学位需继续招收该村村民子女直至100%,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录。
3.招生办法
区属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录,招生名额、电脑派位实施方案、流程等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通过电脑派位产生的录取名额,在指定期限内,由幼儿家长持报名参与电脑派位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予以确认,名额不得转让。
4.在电脑派位报名前已被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确认录取的幼儿,不能再参加其他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报名。
5.教育部门办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二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二)其他类型公办园的招生方式
1.招生范围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高等院校、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外,剩余学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和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优先招收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和符合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
(2)村社集体举办的公办园,在优先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应尽量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本村范围内企业员工子女及白云区户籍幼儿。
2.招生办法
(1)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部队、村社集体等举办的公办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具体招生办法、流程等由幼儿园的举办部门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2)广州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机场西分园按机关办园招生方式执行。
(三)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方式
1.招生范围
(1)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招生在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应优先招收符合国家、省、市、区政策性照顾政策的各类人员子女和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以及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2)非小区配套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招生应优先招收符合国家、省、市、区政策性照顾政策的各类人员子女和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以及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3)其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2.招生办法
民办幼儿园的具体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
举办单位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招生时间和安排
(一)2021年秋季小班幼儿入学报名时间
1.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1日期间(星期三至星期六),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白云区幼儿园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yeyzs.baiyun.edu.cn),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
2.白云户籍和符合政策性照顾类别适龄儿童,参加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18日(星期六至星期二)。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白云区幼儿园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yeyzs.baiyun.edu.cn),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
3.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4.其他幼儿园入学报名时间为5月29日至31日(星期六至星期一)。
5.参加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网上报名的幼儿(包括业主子女、白云户籍适龄幼儿等),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户籍变更手续(以提供户口本为准)。
6.符合条件的每名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7.参加区属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入学报名的家长,需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入学相关材料,否则,因此影响幼儿入学由家长承担后果。
8.区属教育部门办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间为6月中上旬,其它幼儿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时间为6月中下旬。
(二)参加区属教育部门办公办园电脑派位的,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其他幼儿园具体报名办法由幼儿园及其举办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三)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核验,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将录取情况及时告知幼儿家长。幼儿园在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四)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幼儿录取依据。
(五)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六)新生入学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幼儿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幼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等以及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业主子女另需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若适龄儿童长期与祖父母居住且房产属祖父母(含外祖父母)所有的,需查核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区域内无任何房产。符合政策性照顾类别的适龄儿童,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见附件3)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在资格审核或入学注册中发现身份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将取消录取资格。
【招生计划表:】
天河区
【招生工作日程:】
5月8日:区教育局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专栏公布2021年天河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小班对外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及其他部门办公办性质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对外信息;
5月9日至5月12日下午3点前:参加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的幼儿家长登录天河区门户网站“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专栏里的“天河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已被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录取的小区业主子女除外);
5月12日下午3点开始:电脑派位;
5月15日至5月17日: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园区)对拟录取的派位中签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核;
5月19日至5月21日:启慧学校特教班招生报名;★5月20日至5月24日:在“天河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公示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最终录取名单,公示后的电脑派位最终录取名单,由各幼儿园打印并在本园公告栏公布;
5月29日至5月30日:各其他部门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
6月4日: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园区)向新生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
6月15日前:各其他部门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向新生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
【招生细则:】
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
小班的入园年龄为3周岁,幼儿园优先满足天河区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免试入园。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正公开。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公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招生对象
2021年秋季小班入园的新生应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对象还应具有天河区户籍(户籍登记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或者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
招生方式
(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2021年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的比例为90%。其中,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的学位,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随机派位进行分配。若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的学位无法满足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则剩余的学位继续招收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招生比例的100%;若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超过招生总名额,则由幼儿园在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或摇珠)进行招录。保障性住宅小区内的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可结合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本园招生方案。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向区教育局报告;二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部队、机关、村集体等其他部门办幼儿园。
除招收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面向社会公开招生。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方法、流程等由幼儿园的举办部门会同幼儿园具体制订,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三)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若民办幼儿园属于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考虑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区教育局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按相关规定优先解决军人子女入园,要做好广州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
(四)启慧学校特教班。
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具有天河区户籍的中度、重度智力残疾适龄儿童,请家长于2021年5月19日至5月21日带齐资料(户口本、有效居住证明、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智商检测证明)携同孩子到天河区启慧学校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6月4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告
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适宜的幼儿园入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在本园公示栏等位置,张贴本园的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由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结束后,幼儿园要将录取结果及时公开。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应于5月7日前将本园的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审核。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将通过天河区政府官方网站“天河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hnet.gov.cn/gzjg/qzf/qjyj/zsks/)于5月8日向社会公告。
(二)报名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
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的报名时间为4月24日至4月26日,报名方式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出生证、监护人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到对应的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学位按“一户一学位”(相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孩子不受影响)的原则进行优先登记,即一个住宅单元一个学位,如果学位已被占用(即该住宅单元已有幼儿在幼儿园就读小班或中班),则不符合优先考虑的条件,需另外参加网上报名电脑派位。若业主子女属以下三类情况之一则需另外提供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报名当月打印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1)幼儿与父母一起和直系祖辈同住,业主是祖辈,且父母在广州市没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2)小区业主是幼儿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但幼儿的父母在广州无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3)幼儿的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
保障性住宅小区内的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报名由幼儿园结合具体情况制定。
2.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参加教育部门办园电脑派位招生的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2
日(下午3点),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登录天河区门户网站教育局板块“招生考试”栏目(网址: http://www.thnet.gov.cn/gzjg/qzf/qjyj/zsks/)链接“天河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选择1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无关。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网上报名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派中,经审核后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名额在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派位,按实录取”,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分别生成两(多)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部队、机关、村集体等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的集中报名时间原则上为5月29日至5月30日,报名方式由各园自定,幼儿园要通过公示专栏和网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包括幼儿园办园性质、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对象、范围、时间、录取办法、结果以及咨询和监督电话等。
(三)电脑派位实施(此点仅与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相关)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网上报名截止后(5月12日下午3点),区教育局幼儿招生负责科室立即对报名数据进行备份,随即启动电脑派位程序,当场公布拟录取幼儿名单,对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并于当天在“广州市天河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查询。
2.电脑派位录取过程如下:
(1)现场导入所有幼儿基本信息和入园志愿信息至派位专用电脑。
(2)派位程序为网上报名的所有幼儿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GUID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
(3)派位程序将为每一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进行派位,对志愿相同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再次随机赋予排位序号,并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四)资格审核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5月15日至5月17日,凡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由幼儿园现场打印《广州市天河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名表》,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签名确认,并向幼儿园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不到产权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2)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若户口簿不共有则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或法定机构如法院、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监护证明。(3)监护人二代身份证。(4)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5)其他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如是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附件4)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幼儿,还需按清单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以及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补录。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家长,于资格审核及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直至额满为止。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部队等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的资格审核方式尽可能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减少线下办理。
(五)公示
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负责做好本园拟录取的小区业主子女的公示。区幼儿招生负责科室负责在“广州市天河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公示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最终录取名单,公示后的电脑派位最终录取名单,由各幼儿园打印并在本园公告栏公布。
(六)录取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于6月4日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部队、机关、村集体等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于6月15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具体时间由幼儿园另行通知。
(七)注册
幼儿报名注册时需提交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具体安排由幼儿园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南沙区
【招生工作日程:】
(一)公告
1.公布幼儿园信息。
区教育局将本区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办园性质、幼儿园地址、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等信息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南沙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2.公布招生通知。
区教育局将《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南沙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3.公布招生简章。
各级各类幼儿园通过本园公告栏、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招生人数、班数、收费项目、标准等。
(二)报名
1.第一阶段:
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各园具体组织实施,在5月10-11日完成。
2.第二阶段:
教育部门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及小区配套幼儿园剩余学位,采取网上报名,在5月14-16日完成。
网上报名要求:5月14日9:00时至5月16日15:00时,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南沙区幼招网(http://yey.gznsjy.net)进行报名。
3.第三阶段:
其他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在5月底前完成,报名方式和要求按各自公布的招生细则和招生简章实施。
(三)电脑派位(此项工作仅与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有关)
5月19日进行电脑派位,南沙区公证处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当天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家长可登陆“南沙区幼招网”查询。
(四)资格审核
进入电脑派位已摇中名单的幼儿,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到对应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由幼儿园通知。
(五)公示和录取
各幼儿园将录取名单在幼儿园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并于6月30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招生细则:】
招生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
区教育局统筹全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本区招生工作通知并组织实施;各镇街负责组织实施属地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二)免试入园。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正公开。
坚持依法依规,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招生对象
优先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大湾区南沙人才卡持卡人的适龄子女入园按相关规定办理。
招生方式
(一)教育部门公办园。
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90%。其中,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进行分配,若90%的学位无法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需继续招收,直至达100%;若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数量超过该园100%招生计划数,则由该园通过电脑派位等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分配。由各教育部门办园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其他公办幼儿园(含镇街公办园、国有企业公办园及村集体公办园,下同)。
参照教育部门公办园,分别由各镇街、南沙区公共资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制定所承办公办园招生细则,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民办幼儿园。
面向社会招生,由各幼儿园制定招生简章,经属地镇街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发布。其中,小区配套园应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
【招生计划表:】
荔湾区
【招生工作日程:】
【招生细则:】
招生对象及细则:
(一)招生对象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招收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荔湾区户籍及符合广州市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的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教育部门幼儿园原则上不开办托班。
(二)招生办法
黄埔区
【招生工作日程:】
【招生细则:】
从化区
【招生工作日程:】
(1)公布、申报招生计划
4月30日至5月8日,公布《广州市从化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5月9日至14日,从化区幼儿园、从化区第二幼儿园、街口街幼儿园、从化区妇联幼儿园(河滨园区)登录“从化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电脑摇号服务平台”申报电脑摇号招生计划及幼儿园招生信息。
5月13日至14日,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及其莱茵分园、从化区妇联幼儿园(关围园区)、街口街流溪御景幼儿园、从化区山水城幼儿园、江埔街爱尚流溪幼儿园、江埔街逸泉映翠幼儿园审查、确定拟录取本小区从化户籍业主子女入园名单。
5月15日,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及其莱茵分园、从化区妇联幼儿园(关围园区)、街口街流溪御景幼儿园、从化区山水城幼儿园、江埔街爱尚流溪幼儿园、江埔街逸泉映翠幼儿园登录“从化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电脑摇号服务平台”申报电脑摇号招生计划及幼儿园招生信息。
(2)报名
★小区配套幼儿园从化户籍业主子女报名:
5月10日至12日三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为小区从化户籍业主子女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分别到相关幼儿园现场报名。
5月15日,家长可在幼儿园公告栏或网站进行拟录取本小区从化户籍业主子女入园名单查询。
★接受从化户籍适龄幼儿网上报名:
5月16日8:00至19日17:00,从化区幼儿园、从化区第二幼儿园、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及其儿园莱茵分园、街口街幼儿园、从化区妇联幼儿园(含河滨园区和关围园区)、街口街流溪御景幼儿园、从化从化区山水城幼儿园、江埔街爱尚流溪幼儿园、江埔街逸泉映翠幼儿园接受满足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网上报名。
(3)电脑摇号
5月21日上午9:00,在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下和广州市从化公证处公证员的公证下,由招生领导小组人员启动电脑摇号程序进行电脑摇号,并当场公布拟录取幼儿名单,同时在“从化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电脑摇号服务平台”和各幼儿园发布摇号结果。
(4)资格审核
5月22日至24日,各幼儿园对拟录取幼儿进行资格审核,并在“从化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电脑摇号服务平台”录入审核结果。
(5)补录
5月25日至26日,资格审核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
(6)公示录取名单
5月29日至6月4日,幼儿园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7)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6月5日至6日,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录取的幼儿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逾期未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8)未被录取的幼儿可参加从化区其它幼儿园的招生。
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其它公办幼儿园2021年招生办法由幼儿园会同举办单位制定并报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公布后实施。招生报名工作在5月底完成,录取工作在6月中旬前完成。
民办幼儿园招生:由幼儿园各自制定招生办法,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工作在6月下旬前完成。
【招生细则:】
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
按照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全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各教育指导中心协调辖区学前教育资源,指导各幼儿园根据本招生方案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免试入园。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三)公正公开。
坚持依法依规,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发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招生对象、范围
(一)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收从化户籍(2021年4月30日前入户)以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具体见附件4)的非从化户籍的适龄幼儿。
(三)集体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集体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四)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优先考虑本小区从化户籍业主适龄子女入园的情况下,剩余学位面向社会进行招生。
(五)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招生办法
(一)电脑摇号招生
1.适用的幼儿园(共9所11个园区)
从化区幼儿园、从化区第二幼儿园、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及其莱茵分园(小区配套幼儿园)、街口街幼儿园、从化区妇联幼儿园(含河滨园区和关围园区)、街口街流溪御景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从化区山水城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江埔街爱尚流溪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江埔街逸泉映翠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
2.招生方式
(1)非小区配套幼儿园:从化区幼儿园、从化区第二幼儿园、街口街幼儿园、从化区妇联幼儿园(河滨园区)以电脑摇号的方式向从化户籍适龄幼儿招生,电脑摇号的比例为招生学位数的90%。
(2)小区配套幼儿园: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及其莱茵分园、从化区妇联幼儿园(关围园区)、街口街流溪御景幼儿园、从化区山水城幼儿园、江埔街爱尚流溪幼儿园、江埔街逸泉映翠幼儿园分批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第一批次招收小区业主且为小区户籍的幼儿;第二批次招收小区业主且为从化户籍(非小区户籍)的幼儿。在某一批次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超出招生学位数时,该批次幼儿采用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至某一批次录满则不再向下一批次招生。招生学位数在优先考虑本小区从化户籍业主子女入园的情况下,剩余学位以电脑摇号的方式向从化户籍适龄幼儿招生,电脑摇号的比例为剩余学位数的90%。
(3)电脑摇号招生后剩余的10%学位由各幼儿园自主招生。
花都区
【招生工作日程:】
(一)公布招生方案、计划
4月30日,区教育局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等公布《2021年花都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5月15日,花都区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上公布花都区参加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小班派位计划。
(二)报名组织实施
1.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报名办法
(1)5月8日-10日,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所在小区的本区户籍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
(2)5月11日—13日,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审查、确定拟优先录取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名单,并将名单在幼儿园公告栏及在网站公示。
(3)5月9日—13日,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登录“花都幼招服务平台”,上报已被本园录取的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名单及身份证号。
(4)5月14日,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网上申报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填写幼儿园招生信息。
(5)5月16日8:00—19日17:00,90%招生名额的剩余学位接受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非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其他非广州市户籍人口适龄子女网上报名,报名办法与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报名办法一致。
2.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报名办法。
(1)5月11日—13日,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登录广州市花都区政府在“花都幼招服务平台”中申报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填写幼儿园招生信息。
(2)5月16日8:00—19日17:00,接受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和其他非广州市户籍人口适龄子女网上报名。
(3)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无关。
(4)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5) 参加花都区公办园电脑派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只可填报1所区公办幼儿园志愿,经发现填报多所的,一律取消其参加电脑派位资格。所填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三)电脑派位实施。
5月20日上午9:00,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下,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启动电脑派位程序,当场产生录取幼儿名单,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天在“花都幼招服务平台”上查询录取结果。
(四)资格审核和注册。
1.5月21日-24日,参与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负责对电脑派位拟录取幼儿进行资格审核,并在“花都幼招服务平台”录入审核结果。
2.经资格审核出现幼儿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情况,一律取消幼儿录取资格。
3.5月25日-26日,补录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资格审核及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确认。
4.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区公办幼儿园的电脑派位资格审核工作进行监督。
(五)公示录取名单。
5月27日—31日,幼儿园在园区公告栏公示最终录取名单。
(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6月1日—6月3日,此次招生工作录取的幼儿,由幼儿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带幼儿本人到录取的幼儿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逾期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招生细则:】
招生工作原则
(一)适龄优先。
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免试入园。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招生对象、比例和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公办幼儿园小班,招收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的花都区人才绿卡(以下简称“花卡”)持有人(见备注)、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见备注)、非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其他非广州市户籍人口(参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类学生分类制定学前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类学生分类)适龄子女。
(二)招生比例
花都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招生比例为幼儿园当年招生学位数的90%。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园分为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两类。
(三)招生办法
1.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我区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90%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优先考虑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若90%的名额无法满足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需继续招收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直至100%。
在满足本区户籍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后,90%招生名额的剩余学位面向非本区户籍业主适龄子女和社会进行电脑派位(非本区户籍业主适龄子女,只限填报房产所在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如填报其他公办幼儿园,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具体优先录取顺序:人户一致(详见备注)业主适龄子女→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若小区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人户一致小区业主适龄子女需进行摇号录取;若小区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未超过招生人数,剩余名额在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中录取,如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在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中进行摇号录取。
如按以上政策,所在房产小区配套幼儿园学位未能满足“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需求,“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还可参加本区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
2.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1)新雅街中心幼儿园:
该园建设用地由新雅街5个行政村(三向村、旧村、新村、邝家庄村和岑镜村)无偿提供,同时5个行政村为广雅中学重点项目建设给予了支持。如以上行政村同意并配合新雅瑶中学、广雅中学项目的相关征地拆迁工作,2021年新雅街中心幼儿园90%的招生名额在优先满足新雅街不多于45个学位(9个/村)的基础上,再面向社会电脑派位。
(2)花都区圆玄幼稚园:
该园由圆玄学院捐建,圆玄幼稚园90%的招生名额在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圆玄道观员工适龄幼儿(不多于5个)的基础上,再面向社会电脑派位。
(3)其他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90%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电脑派位。
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其他
事业单位办园,在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后,按照本招生办法对社会招生。
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遇重大政策调整的,依据实际情况修订。
备注:
①符合条件的花都区人才绿卡持有人为持有花都区人才绿卡并在花都区有百分之百产权的住宅性质商品房,两者缺一不可;
②符合条件的抗击一线医疗工作卫生工作人员适龄子女以经卫生部门审核确认的名单为准;
③“人户一致”指幼儿户口地址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房产份额100%(以房地产权证为准);或儿童与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在广州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直系祖辈的,且同户籍同住;
④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小区业主指的是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100%(以房地产权证或房管部门查册资料为准)。
增城区
【招生工作日程:】
【招生细则:】
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
按照区级统筹、镇(街)为主的管理体制,各镇(街)按省、市、区相关政策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统筹学前教育资源,制定镇(街)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免试入园。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的方式进行招生。
(三)公正公开。
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正、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招生对象
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
招生范围和次序
(一)公办幼儿园
1.教育部门举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镇(街)中心幼儿园。
教育部门举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镇(街)中心幼儿园招收属地镇(街)户籍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
2.教育部门举办小区配套幼儿园。
第一批招收该小区业主子女且持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第二批招收该小区业主子女且持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第三批招收非该小区业主子女且持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第四批招收非该小区业主且持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机关团体及村居集体举办幼儿园。
除招收本单位(村居)工作人员(居民)的子女外,富余学位应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就近接收本区适龄幼儿入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方法、流程等由幼儿园具体制订,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二)民办幼儿园
1.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
第一批招收该小区业主子女的适龄幼儿;第二批招收非该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
2.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
面向社会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自主招生。
(三)政策性照顾生
满足政策性照顾条件(认定标准参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适龄幼儿享受与报读该幼儿园本地户籍幼儿同等权利。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的儿童,视为政策性照顾生,享受与报读该幼儿园本地户籍幼儿同等权利。具体按省、市文件优待级别对应执行。
(四)自主招生
规定面向社会招生外为自主招生,幼儿园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招收该幼儿园招生范围适龄儿童,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二是不能额外增加收费项目和金额;三是有利于幼儿园稳定、健康发展。
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1.镇(街)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结合镇(街)实际制定该镇(街)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批,并组织实施幼儿园招生的各项工作。
2.幼儿园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幼儿园根据区、镇(街)的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该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报属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批,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招生计划
1.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审定各镇(街)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核定后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途径进行公布。
2.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属地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加具意见,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审核。
3.幼儿园。幼儿园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办学规模,结合实际填报《增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申报表》,报属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
(三)发布招生信息
1.区教育局公布招生信息。
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增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增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一览表》及具备招生幼儿园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办学性质、地址、招生人数、报名咨询电话等)。
2.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公布招生信息。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通过有效的途径向社会公布该镇(街)的招生工作方案、辖区具备招生幼儿园信息(包括名称、办学性质、地址、招生人数、报名咨询电话等)和镇(街)招生咨询电话。
3.幼儿园公布招生信息。
幼儿园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制定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包含报名时间和地点、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所需证件、录取办法,并注明幼儿园性质、等级、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办学特色等内容),报所属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后汇总报区教育局审定。完成备案后各幼儿园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或社区(村委)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
(四)组织报名录取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原则上为每年5月份。其中,教育部门举办幼儿园和镇(街)中心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每年5月第3周(具体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以各镇街实际公布为准)。
1.公办幼儿园
(1)教育部门举办幼儿园和镇(街)中心幼儿园。一是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按招生范围次序进行招生。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采取电脑派位确定招生名单。二是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接受幼儿家长咨询并做好服务。三是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机关团体、及村居集体举办幼儿园。
一是按该幼儿园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应采取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二是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接受幼儿家长咨询并做好服务。
2.民办幼儿园
(1)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
一是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在小区开发规划中经国土规划部门规划的公建配套教育设施)按该园招生范围次序招生,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应采取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二是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接受幼儿家长咨询并做好服务。
(2)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
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按其招生范围和相对就近原则进行招生。二是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接受幼儿家长咨询并做好服务。
(五)组织新生入园 1.入园健康检查。幼儿入园前需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要指导被录取的幼儿到区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体检。
2.注册登记。
拟录取儿童监护人携带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入读小区配套园需提供)、彩色一寸近期幼儿相片等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拟录取幼儿园报到,逾期报名作弃权处理。
3.录入学籍。
新生入园后,在1个月内要完成建立幼儿学籍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工作,完成幼儿信息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财政补助以学籍系统在册人数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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