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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爱犬_400字

前不久,我家里抱来了一只毛茸茸的小可爱,也不过一张普通贺卡的长度,黑白相间,第一眼看到它时,还以为是一只荷兰猪呢,好胖。它好像有法力似的,知道我在想什么。对我“汪汪”两声,说:“你才是‘荷兰猪呢’”!“呦嗬!敢骂我”,我不打得你跪地求饶,我就不是你主子,于是我俩之间就来了场“人狗PK对决赛”。打得“天翻地覆”,“天晕地暗”正所谓是不打不相识。让我认识了它,它也认识了我。

它呀,很聪明的,要知道这样说是有凭有据的。

第一,很会招人喜爱。只要你一走近它呀,它就连蹦带跳地跑过来,抱着你的脚踝,小脑袋朝一侧一偏,好不可爱呢!让你有种想抱着它亲一下的冲动,你说这算不算聪明。精彩还在后面,当你生气或不高兴时,它还会逗你开心呢。只要它看见你不理会它时,它就知道你不高兴。它就会小脑袋一晃,眼珠一转,就知道它会有主意了,有次它见我不“高兴”了,它就跳到我老爸的那双大拖鞋旁边,用脚踩着两边,嘴咬着中间,头使劲儿地摇啊摇,瞧着它那傻样,想不笑都难。然后上前摸了摸它那暖暖的毛毛。它可得意了。“汪汪”说:“我好伟大,我把小主人逗笑了,耶!”

真是,家有爱犬,不亦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