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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_600字

只要能走路我就兴奋异常。

我是个喜欢走路的人,像那个阴暗的安妮宝贝一样偏爱闻陌生人的气息,我喜欢走在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邂逅陌生的人,然后微笑。

因为我不认识他们所以我可以很安全地卸下面具。

在空闲的时候我喜欢戴上MP3走路,毫无目的地走,走在干净的马路上,走在树影斑斑的小道中,与每一个匆匆的过客擦肩而过,偶尔带着迷茫的眼神停留一下。听人说上帝是仁慈的,如果凡间有哪个人不开心的话,他就会派个天使化做那个人生命中的人,来教会他(她)开心。那个天使可能是父母,朋友,亲人甚至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我是个悲伤的孩子,我想到处走走,看能不能遇上我的天使,看他会不会教会我只记住生命中开心的事。

我走路从来都是没有目的的,我不想什么都有目的有计划,其实偶尔混混浊浊也不是一件坏事,太清楚的东西有时会伤害的自己或别人。所以有时要走到哪里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我跟着走的人都是有目的地的,只知道走着走着便走上了大段大段的时间,只知道累了就把自己丢到草堆里,抬起头来看天上沉默的白云,看寂寞的天空,然后拍拍身上的泥土就接着走。

我想很多时候我都需要一条漂亮的马路,我需要风慢慢地吹着我的头发,我需要耳边充满着缓慢却好听的歌,我还需要有个人拉着我的手让我不会迷路,然后我就在那儿走,一直一直走,没方向,没烦恼,走在两旁有高大树木的泊油公路上,走到烦恼忧伤全消失掉,走到黑发变成白发,走到沧海变成桑田。

如果某一天,你在路上遇到一个眼神涣散的女孩安静地穿过一条路时,请试着大声叫我的名字,那个女孩一定会回过头来微笑的说:“你是来教我快乐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