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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定律_初一作文

人人都会遇到“不喜欢”和“不被喜欢”的困惑和尴尬。什么原因呢?答案很简单:

不喜欢→没兴趣→不需要;不需要→没兴趣→→不喜欢。这应当是一条铁律。

猫爱吃鱼,狗爱吃肉,但牛羊不喜欢鱼和肉。人也是一样,

你喜欢的人和事,别人不一定喜欢。这是由于生活环境、社会地位、文化修养、年龄性别、是非观念等多种不同因素造成的。归根结蒂,是需要决定的,不在事物本身。你把装有100万元的大箱子和一只可爱的大熊猫玩具送给孩子做“周岁礼物”,孩子只对几十块钱的大熊猫感兴趣!

所以,要变“不被喜欢”为“被人喜欢”,必须有针对性地拿出好东西满足别人的需要。与人交往,说话办事,只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不顾别人的感受,一定令人厌烦!

常常听到人们抱怨,我讲的如此重要,对你如此关心爱护,你为什么当耳旁风呢?原因有二:一是“想当然自以为是真理”,其实并不正确无可取之处,人家当然不会喜欢,而自己却毫无察觉,无自知之明;二,即是真正的好东西,别人缺乏认识看不出来,也不会感兴趣引起重视。山坡上开满了鲜花,对牛羊来说那只是饲料!再好的说教,也是“对牛弹琴”!牛羊不需要贝多芬。

人的一生中,“不喜欢”和“不被喜欢”的现象成千上万数不清,严重地干扰和影响着情绪和生活。人们在这个领域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太多了。所以,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

正确认识和对待的原则是:如果是真正需要,必须培养兴趣,逐渐喜欢起来;如果是有害无益的需要,即是最喜欢的东西也应决然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