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郭巷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6 至 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积分达标 ,年满六周岁 | ||
暂未收录 | ||
1、无固定住所随迁子女:①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③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情况相关材料;④预防接种证原件。2、本区户籍无固定住所:户口簿、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3、本区固定住所: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注: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含与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