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歌风小学招生简章
6 至 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市居住证 ,本区居住登记 ,年满六周岁 | ||
现场网上报名:1、pc端,:73/Login?code=3203222、手机端,:71/Login?code=320322 | ||
1、户籍、房产生:①家庭户口簿(学生的监护人没有与父母的户口簿分户的,还需提供学生出生证和监护人结婚证。以下家庭户口簿内容相同);②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2、随迁子女:①家庭户口簿;②父母在沛县城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③父母在城区现居住地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或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或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④小学毕业证书。涉及到经商务工要求满一年的证件,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