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新区第三小学招生简章
6 至 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积分达标 ,年满六周岁 | ||
进入“太仓市学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具体方法届时将通过“太仓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学校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发送现场验证通知。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学校现场审核验证。 | ||
1、本地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宅基地证等)原件、户口簿原件、预防接种证、幼儿素质发展汇报单等材料。2、非本地户籍:(1)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原籍户口簿原件(含有子女的身份证号码)。(2)在太仓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仓居(租)住证明,包括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卡)原件、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4)父母一方连续1年以上(含1年)且缴费至今的太仓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其它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与纳税证明;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从事1年以上(含1年)的就业证明。(5)小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明。(6)小学提供幼儿素质发展汇报单(或幼儿接受过学前教育的其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