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八十一中学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登记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办理相关升学手续;跨区升学、随迁子女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登录市教育局网站 | ||
1、本地户籍:父母身份证明、家庭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有关材料2、跨区升学生: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户口簿、符合条件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区)转学证明表》3、随迁子女:网上报名平台打印平台生成的报名表、户籍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等“五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