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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港镇机关幼儿园招生简章

3 至 5
暂未收录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年满三岁
根据招生公示信息到指定地点登记
1、户籍生: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随迁子女:户口簿、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监护人居住证、监护人就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就业证明材料包括:经商人员需提供2019年底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或免税证明;务工人员需提供2019年底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及工资收入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