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经济开发区实验中学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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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籍生: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随迁子女:户口簿(子女及父母户籍)、经商或就业证明、居住证或租住房协议(提供半年以上水电费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商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2019年底前的营业执照(纳税或免税证明);务工材料包括:2019年底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社会养老保险手续、2020年不少于两个月的工资发放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