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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南校区) - 高中部招生简章

15 至 18
暂未收录
本市学籍 本市户籍
本市学籍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回籍生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石家庄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签字确认工作由户籍所在地招生办负责。
1、随迁子女:学籍表、家庭户口本、父母务工单位证明2、回籍生:学籍表及户口本3、往届生: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