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海池校区)招生简章
6 至 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市居住证 ,年满六周岁 | ||
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招生,全市招生时间安排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1)通过加关注“我的泰州公共服务”,市民注册实名认证后即可使用。(2)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进入泰州站点,找到“网上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 ||
1、户籍生:⑴户口簿;⑵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⑸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当地防疫部门查验盖章);⑹幼儿发展报告书。以上⑴、⑵项材料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⑶—⑹项材料在领取入学通知书时提交验核。2、随迁子女:⑴幼儿发展报告书;⑵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泰州市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凭证;或经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在泰经商有效营业执照;⑷家庭户口簿;⑸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⑹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