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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桥镇幸福村居民学校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2 至 14
暂未收录
本区户籍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登陆扬中教育信息网(
1、户籍生: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电子照片(近期免冠照片,半身照)、小学毕业证书(初一年级新生需要)等原件。2、随迁子女:居住证、监护人工作证明(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凭证(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凭证)、小学毕业证书(初一年级新生需要)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