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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兴隆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6 至 11
暂未收录
本区户籍 ,本市居住证 ,社保达标 ,年满六周岁
登陆扬中教育信息网(
1、随迁子女:户籍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居住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在公安部门申领的居住证)、住房证明(已购房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社会保险凭证(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凭证)、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2、户籍生: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