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蓝青学校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不限户籍 ,人户一致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2020年宁波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招生同时进行。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进行入学报名。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名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并公布 | ||
宁波户籍适龄幼儿: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需打印)等证件非宁波户籍适龄幼儿:户口本、出生证、父(母)的相关社保证明、房产证(或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需打印)等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