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第一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证 ,本区房产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今年全市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不早于6月1日,同时明确各地在7月30日前完成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确认工作,具体步骤时间由各区、县(市)确定公布。通过各区、县(市)建立的相应网上平台报名。 | ||
学区生带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随读生带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及符合随读条件相应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区(县)的房产证明、社保证明、《浙江省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