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第二中学招生简章
12 至 12 | ||
500人 | ||
本区户籍 ,本市户籍 ,本区房产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到本校招生办公室报名 | ||
1.第一、二批次时,本片内学生递交相关,户口簿,房产证到本校招生办公室报名。 2.务工子女报名:在有余额的情况下片外学生带户口簿,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及社保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本校进行登记,并填写外来务工了女登记表,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材料,一律退回并取消录取资格。 按条件分批次报名录取。 第一批次: (1)具有学区内五云街道水南片户籍(实验中学学区外的县城其它区域)、七里乡户籍、仙都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为2019年6月1日前) (2)国家、省市县政府规定要解决以及有相关协议须解决的对象,如烈士子女,驻缙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上年度纳税在300万元以上企业法人代表子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1亿元以上)的投资人子女等。 第二批次: (1)父母有学区内合法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2019年6月1日前取得住宅房产,以房产证为准); (2)因父母工作调动,学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随迁子女; (3)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如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学校建设发展等)确有特殊贡献的对象子女。 若第一批次录取后的余额第二批次不能全部录取,则第二批次通过抽签办法来录取。没有按时报名的第二批对象作自动放弃处理。 若本校按第一、第二批次招生之后所留的空额,再按以下批次招生: 第三批次: 引进的高级技工子女,上年度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和高级管理人员子女等。 第四批次: 符合《缙云县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子女就学暂行管理办法》(缙政办发〔2009〕71号)规定条件(至少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具有务工合同或工商执照;二是在我县务工或经商且交纳社会保险均在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或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 若一个批次不能全部录取,则该批次通过抽签办法来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