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老竹民族学校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2 至 12 | ||
270人 | ||
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区户籍 | ||
(1)学校报名:城区小学莲都城区户籍(含联城街道、黄村乡)毕业生需填写《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表》,并提供学生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1份,由所在小学统一收齐、经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通过后完成报名(5月底前)。(2)现场报名:莲都城区户籍在农村或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原籍就读的,城区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驻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小学毕业生采用现场报名, | ||
①小学毕业生原就读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②小学毕业生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城区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安置房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以及家庭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华人华侨子女回国就读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材料各提供1份):①小学毕业生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父母护照的复印件;②侨办出具的父母华侨身份证明的原件;③小学毕业生监护人(莲都城区户籍)的户口簿和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④国内公证处或国外中国大使馆办理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同胞子女就读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小学毕业生父母在莲都投资或者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②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莲都的居住证明(公安机关出具)和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③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港澳台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④丽水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小学毕业生体检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