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七十九中学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居住证 ,本区学籍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本区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在本区外学校就读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办理单独报名手续。 | ||
1、户籍生: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③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④学籍表(毕业学校须盖章)。2、随迁子女:(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年。因疫情影响而未能及时办理签注手续的,该时间段视为未中断);(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5)初一新生,应出具学籍表(毕业学校须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