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顿学校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居住证 ,本区学籍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本区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在本区外学校就读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到区招办临时报名地点办理单独报名手续(地点:合肥市48中学望湖校区(包河大道和祁门路交口向西200米,路南边))。 | ||
一、户籍生: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房产证;4.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二、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年,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签注的视为未中断)、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升入初中的学生要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