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四十一中学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居住证 ,本区学籍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到区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办理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集体报名手续;在外区就读回我区的小学毕业生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 ||
1、户籍生: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房产证;④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小学完成证书。2、随迁子女:①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年,因疫情影响而未能及时签注的视为未中断);②在我市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④户口簿;⑤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小学完成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