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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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居住证 ,本区学籍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在区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各小学到区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回籍生到区招生办(地点:合瓦路170号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内)办理报名手续。 | ||
1、回籍生:小学毕业证书(或学校就读证明)、学籍表(需学校盖章)、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1张一寸免冠彩照。2、随迁子女:(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满一年(居住证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年。因疫情影响,居住证在2020年1月23日至4月8日到期,未及时办理签注手续的,该时间段视为未中断)。(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合法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的劳动合同。(4)小学毕业证书。其他非起始年级学生,出示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就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