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十一中学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学籍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1、本区学籍生在就读小学报名;2、回籍生到鼓楼区教育局报名(7月15日(双休日除外)之前);3、台商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或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升学。 | ||
1、本区学籍生: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等材料2、回籍生:“两证”(居民户口簿和住宅用途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3、台商子女: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籍证、往来大陆通行证、成绩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