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县陈东学校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居住登记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暂未收录 | ||
1、本地户籍: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房产权证人身份证)、《户口簿》(须提供适龄儿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少本页)。2、随迁子女:①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②经商、办企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或租店协议书);③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在永定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开具的相关证明(如缴交明细或发票,缴纳时间至2020年6月30日达一年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