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 高中部招生简章
15 至 18 | ||
160人 | ||
本市学籍 | ||
1.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校报名。2.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含往届生)、返厦参加中考的厦门户籍考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 ||
考生应配合初中学校备齐以下升学材料:(1)厦门市小升初录取考生的初中招生报名表,初中阶段转学考生的转学证明和转学前原学校的学籍卡;(2)社会实践登记表;(3)学生综合成长记录目录及自我评价;(4)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含4年)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1、应届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往届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