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龙回中学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学籍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到校报名 | ||
1、户籍生:①户口簿原件和首页、户主及适龄儿童信息页复印件;②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购房合同与发票、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或不动产登记部门相关证明);③住房入住证明(水电气缴费单等);④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⑤如户口簿信息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医学出生证明;⑥其他相关材料。2、房产生:①户口簿原件和首页、户主及适龄儿童信息页复印件;②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购房合同与发票、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或不动产登记部门相关证明);③住房入住证明(水电气缴费单等);④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 ⑤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⑥如户口簿信息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医学出生证明;⑦其他相关材料等。3、随迁子女:①户口簿原件和首页、户主及适龄儿童信息页复印件;②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住房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③住房入住证明(水电气缴费单等);④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⑤营业执照或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就业合同(盖有市劳动就业部门公章或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公章);⑥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⑦如户口簿信息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医学出生证明;⑧其他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