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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龙口中学校徽
兴国县龙口中学  920   

公立  初中部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龙口镇223省道

学校综合介绍
学校性质:公立 走读类型:寄宿
学校电话:暂未收录 所属地区:赣州市-兴国县
学校人数:948人 学校师资:暂未收录
建校时间:暂未收录 学费信息:义务教育免学费

学校简介 查看更多 
兴国县龙口初级中学,位于素有兴国“南大门”之称的龙口镇中岭、丰溪、龙口三村交界处的S223省道旁,距县城17公里。学校于1959年8月在龙口乡留村一地主祠堂兴办,称为兴国县龙口初级中学。兴国县龙口初级中学,位于素有兴国“南大门”之称的龙口镇中岭、丰溪、龙口三村交界处的S223省道旁,距 县城17公里。学校于1959年8月在龙口乡留村一地主祠堂兴办,称为兴国县龙口初级中学。1961年8月至1965年7月学校撤并至社富中学。1965年8月在留村樟树岭复办龙口农中,招收部分龙口籍小学毕业生。1968年8月龙口农中撤并至留村小学(附设初中班)。1970年2月留村小学更名为留村七年制学校。1972年2月改名为龙口中学,招收小学和初中毕业生,初中、高中学制均为两年制(原学校小学生迁到留村樟树岭小学)。1975年8月学校搬迁至中岭村塘背。1979年复名兴国县龙口初级中学,开设初一至初三三个年级。1995...

招生简章 查看更多 
年龄要求:12 至 14
人数限制:暂未收录
招生对象: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学籍 ,应届小学毕业生
报名方式:到校报名
报名资料:一、户籍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居住地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入住证明(近三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凭证其中任意两种即可)、居住证明材料(需经当地居委会盖章)。(房屋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二、非户籍生: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兴国县城区购房的: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住房入住证明(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凭证其中任意两种即可)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兴国投资办企业的:户口簿、招商引资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三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兴国县城区经商的(经商时间须半年以上,截止2020年8月31日):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村(居)委会证明)等三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兴国县城区长期务工的:户籍属于外县的提供户口本以及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本县户籍进城务工则要提供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具备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备案时间至少3个月以上,即2020年5月31日前备案)、近三个月务工工资流水或兴国县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县社保局开具的发票,至少半年以上)、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村(居)委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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