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综合介绍
学校性质:公立
|
走读类型:寄宿
|
学校电话:暂未收录
|
所属地区:赣州市-兴国县
|
学校人数:3700人
|
学校师资:教师185人
|
建校时间:暂未收录
|
学费信息:义务教育免学费
|
学校简介
查看更多
兴国县第七中学(原潋江初中)始建于1989年,二十余载春华秋实,以其独特的内涵与精彩在兴国教育界闪耀着熠熠光辉,赢得广泛赞誉,成为社会满意、家长放心、学生向往、校园和谐的初中名校。 1989年9月,为减缓兴国一中及平川中学初中部的招生压力,县教育局决定在潋江二小校址上创建一所初级中学,校名为“潋江初级中学”。建校时仅有4个教学班,240多名学生,14位教师。学校树立“团结求实,开拓创新”为校风。1991年9月增至16个教学班。1992年6月首届毕业生参加中考,取得了全县瞩目的好成绩。同年,教学班级增至19个。
招生简章
查看更多
年龄要求:12 至 14
|
人数限制:暂未收录
|
招生对象: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学籍
,应届小学毕业生
|
报名方式:到校报名
|
报名资料:一、户籍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居住地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入住证明(近三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凭证其中任意两种即可)、居住证明材料(需经当地居委会盖章)。(房屋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二、非户籍生: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兴国县城区购房的: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住房入住证明(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凭证其中任意两种即可)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兴国投资办企业的:户口簿、招商引资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三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兴国县城区经商的(经商时间须半年以上,截止2020年8月31日):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村(居)委会证明)等三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兴国县城区长期务工的:户籍属于外县的提供户口本以及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本县户籍进城务工则要提供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具备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备案时间至少3个月以上,即2020年5月31日前备案)、近三个月务工工资流水或兴国县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县社保局开具的发票,至少半年以上)、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村(居)委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学校开设特色课程
暂未开设特色课程
招生对口居委
暂无招生对口居委信息
学校新闻
暂无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