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长沙学校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学籍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到校报名 | ||
1、户籍生: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2、房产生和廉租房生:房产的户主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廉租房和公租房提供经保障房办公室备案的租赁协议),以及该房产对应户名实际居住时间连续3个月(不含装修期)的水电使用发票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随迁子女(有房):房产的户主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以及该房产对应户名实际居住时间连续3个月的水电使用发票(不含装修期)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随迁子女(经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固定住所证明、户口簿等材料4、随迁子女(务工):务工单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为其购买社保已满3个月的凭证(或近3个月以上工资单、工资银行流水),固定住所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