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历市镇修建小学招生简章
6 至 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居住证 ,年满六周岁 | ||
到校报名 | ||
1、户籍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报名登记表2、房产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报名登记表、房产证明材料3、随迁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报名登记表,还需提供以下要件之一:a.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历市镇派出所办理的有效居住证;b. 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经人事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者其他依法务工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单、工资流水等;c. 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d. 一年以上养老保险金缴费凭证(限非定南户籍);e. 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