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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周村区实验中学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1 至 14
暂未收录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社保达标 ,本区居住证
到校报名,外转入学生到中小学招生咨询处预报名登记。
1、本地户籍:户口簿、房产证和小学学籍表,其中农村学校不需提供房产证。2、随迁子女:(1)户口簿(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2)房产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务工的,需提供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父母双方在城区进行合法经营活动的,需提供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明、合法经营场所权属证等。(4)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一年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5)具有相应年级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