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朐外国语学校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登录临朐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系统,点击“选报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下旬。 | ||
(1)户口类: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2)房产类: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等)、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达1年以上)以及能佐证实际入住的其他相关材料。(3)其他类别:社保缴费单据或养老保险手册(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户口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期限达1年以上)。(4)优先照顾类。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现役消防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的适龄子女,援鄂医护人员子女,港澳台及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少数民族子女等,均须提报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