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方洲教育学校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不限户籍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根据招生简章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登记 | ||
1.常住居民子女: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就读学校学籍表。2.非常住居民子女: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就读学校学籍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