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第二实验中学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登记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父母(或监护人)按规定程序在网上集中报名。 | ||
1、城区居民子女:①户口本原件(户主页、索引页、父母页、学生个人页);②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户主名页、共有人页)或拆迁协议原件;③城区拆迁未安置居民需提供所租住小区租房合同。2、城区村民子女:①户口本原件(户主页、索引页、父母页、学生个人页);②宅基(房产)证原件或拆迁协议;③粮补证或村委会证明;④城区拆迁村未安置村民需提供所租住小区租房合同。3、协议小区业主子女:①户口本原件(户主页、索引页、父母页、学生个人页)。②正式购房合同原件(首页、楼号及面积页、交房时间页、签字盖章页)。4、务工随迁子女:①劳动合同;②户口本,区外人员还需提供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③人社部门出具的个人权益记录单证明;④居住证明材料:居住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一年以上)。5、经商随迁子女:①营业执照(须具有二维码识别功能)、税务登记证;②户口本,区外人员还需提供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③缴税证明;④人社部门出具的给所聘员工缴纳的个人权益记录单证明;⑤居住证明材料:居住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一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