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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实验中学招生简章

12 至 14
暂未收录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登记 ,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学区户籍初中采取登记与对口就近直升相结合的方式入学;随迁子女到招生片区集中报名。
1、本区户籍:①户口本;②父母结婚证(或其他人监护人证明材料);③父母房产证件和购房交款正式全额发票,并已实际居住;④小学学籍号(在莱芜高新区小学就读的由鹏泉教办直接提供给学区内初中)。2、随迁子女:①务工证明:父母一方在莱芜高新区务工,需提供劳动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工合同及单位缴纳“五险”单据或个人缴纳社保单据;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纳税(或免税)凭证等。②购房或租房证明: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或房屋租赁合同和能够证明父母确系长期居住在莱芜高新区招生范围内的有效证件(证明)且居住满一年。③原籍户口本。④父母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