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第二实验中学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登记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石麟小学、实验小学毕业生网上申报,其余到校报名。 | ||
1、随迁子女:(1)户口本、父母身份证;(2)由长清区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3)房屋租赁合同;(4)务工证明:在长清务工者提供2020年8月31日以前,单位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原件;在长清经商人员提供2020年8月31日以前,营业执照正副本(须实际经营,且营业执照为带有二维码的最新版本)原件;(5)若户口本信息无法证明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家庭关系,还需准备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等辅证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2、户籍生:(1)户口簿;(2)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发票、购房合同);(3)监护人身份证;(4)若户口本信息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与适龄儿童的家庭关系,还需准备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等辅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