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马岛中学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暂未收录 | ||
1、户籍生: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全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明材料(或无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2、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全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在牟平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居住证(烟台六区除外)、营业执照和缴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务工人员,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居住证(烟台六区除外)、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务工证明)和烟台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父母一方的牟平区缴费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从事个体经营者,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居住证(烟台六区除外)、营业执照和烟台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父母一方的牟平区缴费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