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阚家镇初家学校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通过高密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系统进行注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 ||
一、随迁子女:1.居住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缴费相关单据(1年以上),房屋出租方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2.就业材料。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1年以上)、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3.户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4.小学学籍卡。二、当地居民子女:监护人的房产、户籍材料、小学学籍卡。(棚户区改造居民子女提供回迁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