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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埠中学南苑校区招生简章

12 至 14
暂未收录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通过安丘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88或关注安丘教育微信公众号,使用底部菜单“惠民服务”,选择“中小学招生报名”)进行报名。
1.有效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报名所依据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上的家庭户口簿;不在同一户上(孤儿及监护人户口因公迁出的儿童除外)的还需另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监护人结婚证。2.房产确权材料:⑴市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市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居住”);⑵城中村原居民持有的经街办确权的《房屋所有权证》;⑶已购置新商品住房且居住,临时未取得房产证的,需同时具备以下证明材料:①市房管部门备案编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市房管部门发放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发放的《不动产登记证明》;③购房全款发票。购置期房未交付入住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不作为入学依据。逐步实施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3.城区居住证明材料:①租房: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日期截至报名时一年以上)。②购置无产权房(仅限监护人购置):房屋发售单位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物业管理费用交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房产已居住的材料。4.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①经商人员:营业执照(营业地点使用商业用房,成立日期截至报名时一年以上)。②务工人员:劳动用工合同、企业职工社会参保缴纳证明(就业、参保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