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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高城镇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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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收录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社保达标 ,本区居住证 ,年满六周岁
通过电脑输入网址:http://zkzs.zbedu.net:8084/gqreg/index.aspx,登陆“高青县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1、本地户籍(1)法定监护人有房:①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③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无法确定该房产是否交工入住的,由开发商提供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监督报告》)。(2)隔代房产生:①户口簿(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②儿童预防接种证;③(外)祖父母房产证明(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无法确定该房产是否交工入住的,由开发商提供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监督报告》);④适龄儿童父母双方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3)父母无房产,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①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③租住证明(县房管部门签发的一年以上);④适龄儿童父母双方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⑤父母至少一方截止2020年7月31日在县城合法务工经商一年以上,提供在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县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经商营业执照(县城派出所户籍的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4)其他情况说明①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②购买新建住房尚未交房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③全家(父母、学生)在高青县城区无房产,户口在(外)祖父母处,并与其长期同住,可依据(外)祖父母房产划片入学。④父母名下无房产的,需要提供父母双方近期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2、随迁子女:①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预报名);③房产证明(监护人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租住合同)或夫妻双方至少一方的高青县居住证;④外来务工人员在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或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经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