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双语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6 至 10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社保达标 ,本区居住证 ,年满六周岁 | ||
到校报名 | ||
一、本地户籍:户口簿(看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带孩子的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证明材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二、随迁子女:1.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为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3.法定监护人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非本人父母的,同时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证明书。 |